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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通知》(豫政〔2009〕93号)精神,加快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的信用意识,改善全市经济金融生态环境,加快推进“诚信鹰城”建设步伐,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刻领会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础,社会信用体系是市场经济体制中的重要制度安排。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了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方向和目标。我国“十一五”规划提出,以完善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为重点,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17号)提出了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省委、省政府长期以来一直把全省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下发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豫政〔2006〕28号),对我省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作出了重要部署,这些文件精神,各级、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 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从当前来看,由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信用信息的缺失和社会信用市场的培育滞后,导致了失信惩戒机制的弱化。社会信用意识相对比较淡薄,局部地区和个别领域信用秩序较为混乱,恶意拖欠和逃废银行债务、逃骗偷税、商业欺诈、制假售假等现象屡有发生,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增加了交易成本,降低了经济效率,而且破坏了社会风气,影响了平顶山市的对外形象和竞争力,已成为制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一大“瓶颈”。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对于打击失信行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金融稳定和发展,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保护群众权益,推进政府更好地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我市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06年9月,市政府下发了《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平政〔2006〕61号),提出了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明确了主要任务、信息采集内容,健全了组织领导,取得了初步成效和经验。但是,从整体来看,我市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与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与其他地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面对新的形势,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任务艰巨,时间紧迫,各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必须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做好基础工作,加快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二、加快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以法制为基础,以信用制度为核心,以丰富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为重点,构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积极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提高社会信用水平,加快推进“诚信鹰城”建设步伐,为推动全市经济金融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二)基本原则。坚持“统筹规划、分类指导,政府推动、部门协作,培育市场、加强监管,规范披露、强化使用”的原则,建立信贷征信机构与社会征信机构并存、服务各具特色的征信机构体系,最终形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 三、加大行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步伐 (一)完善纳税信用管理体系建设。依托“金税”系统建设,完善与提升纳税人各类信息数据的采集、加工、处理能力,参考人民银行两大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指导标准,建立健全纳税人税收信用电子档案和数据库,逐步与人民银行个人和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实现信息共享。积极运用税收征管信息化数据资源优势和第三方信息共享资源,加强税收信用产品的加工与处理,采取多种措施,优化对各类纳税人的服务,积极引导纳税人诚信纳税。依法开展欠税公告,加大对偷税、逃税、骗税、抗税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曝光,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积极推进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提升税收管理水平。(由市国税局会同市地税局牵头负责,有关部门配合,成立专门工作组,根据省纳税信用建设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制定我市纳税信用建设发展规划和实施措施。)(二)加快推进合同履约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加强合同监管,实行合同履约备案和重大合同鉴证制度,建立健全合同履约信用记录,逐步与人民银行个人和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实现信息共享。依法打击合同欺诈行为,积极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建立健全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考核标准,依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引入科学、规范、可操作的考评机制,对企业的合同履约信用情况作出客观的评价,建立有效的监管体系,促进企业增强合同守信意识。(由市工商局牵头负责,有关部门配合,成立专门工作组,依据省合同履约信用建设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制定我市合同履约信用建设发展规划和实施措施。)(三)进一步推进产品质量信用管理体系建设。依托“金质”管理系统,建立健全产品质量信用信息数据库,逐步与人民银行个人和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实现信息共享。定期发布产品质量信息。制定质量信用分类办法,完善质量信用记录,评定质量信用类型,实施分类监管。建立失信惩戒机制,使我市产品质量信用监管水平迈上新台阶。(由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农业局牵头负责,有关部门配合,成立专门工作组,依据省产品质量信用建设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制定我市产品质量信用建设发展规划和实施措施)(四)完善价格信用管理体系。开展价格诚信承诺单位信用管理工作,建立价格管理信息系统,逐步与人民银行个人和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实现信息共享。通过新闻媒体公示价格诚信承诺标准,接受社会监督。开展价格信用建设单位辅导工作,对于价格信用基础条件较好、综合实力较强但在价格管理制度建设方面存在某些薄弱环节的单位,通过培训辅导加以完善。开展价格信用等级认证工作,对申请企业的价格信用能力进行确认。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由市发改委牵头负责,有关部门配合,根据省价格信用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制定我市价格信用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和实施措施)(五)强化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体系建设。发展改革、财政、人事和劳动、国土资源、建设、交通运输、中小企业、商务、环保、卫生、安全生产、通信、出入境检验检疫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法定职能,积极探索具有本行业特点的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办法,尽快建立对本行业信用信息管理数据库,逐步与人民银行个人和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实现信息共享。建立信用分类监管体系以及奖惩的制度与措施,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作用,制定行规行约,形成行业自律机制。(由市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依据省相关规划和实施方案,制定我市信用建设发展规划和实施措施。)(六)逐步推进金融业统一信贷征信体系建设。以信贷征信体系建设为切入点,建立和完善银行、证券、期货、保险、外汇市场信用数据库,加强协调和合作,逐步建立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促进金融业信用信息整合和共享。充分利用其信用信息资源,加强信用建设和管理。规范企业重组、改制、破产工作,加大对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的打击力度。信贷征信机构要依法采集企业和个人信息,建立以信贷服务为重点的信用信息数据库,依法向政府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企业和个人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征信服务。(此项工作由人行平顶山市中心支行牵头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制定我市信贷征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和实施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