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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发展 要创新职业教育发展机制,创新集团化办学模式,促进校企之间资源共享、合作办学,实现教育资源共享,促进院校和企业优势互补。围绕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合理调整专业设置和招生计划,在课程设置、实习就业等方面形成密切合作关系,大力开展订单式、合同式培养,为我市现代产业发展提供各方面急需的实用技能人才。 (四)完善职业技能鉴定制度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教育部门要建立职业院校毕业生职业技能鉴定直通车,推进高等职业院校与高级技工学校、中等职业院校与技工学校学历证、职业资格证双证制度,达到互通互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大力推进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统筹解决农村劳动力技能鉴定经费,引导培训合格的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鉴定。 (五)推进农民工和技能人才职称评定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探索农村实用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评定专业技术职称、职称的机制,在农业、机械、电气、建设、交通等领域开展农村和技术工人职称评定,开辟技能人才成长空间。统筹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与高层次专家选拔培训机制,对特别优秀做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积极推荐其参加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河南省优秀专家和开封市优秀专家的评选。开展市职业教育和技工学校教学专家的评选工作,探索建立相应的表彰机制。 (六)建立科学投入机制 各级政府要将职业教育基础建设纳入财政支持计划,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技工院校师资培训基地、高技能人才研修平台建设。探索建立政府购买培训成果新机制,建立职业培训补贴资金使用与培训质量、就业效果挂钩的培训绩效考评机制,提高政府购买培训成果资金使用效能。积极探索公办民助、民办公助、股份制等多元化办学模式,大力发展民办职业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