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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0〕1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建质〔2010〕32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皖政办〔2010〕9号)要求,结合今年工作部署,现就全省建设系统2010年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全面深化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通过“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推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减少一般事故,防范和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继续实现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 1、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安全管理制度、导则和规范,对涉及安全技术保障的标准和规范,要加大宣贯、执行和落实力度,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真正落实到每一个工程项目、每一个环节和每一个岗位。 2、制定下发《安徽省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监控办法》、《高大模板工程专项整治办法》、《安徽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许可动态管理办法》、《安徽省建筑安全生产措施费管理办法》、《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打卡制度》和《安徽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办法》等制度,做好《安徽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省政府125号令修订)立法实施工作,并加强对规章制度实施的监督检查。 3、继续坚持完善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安全生产事故约谈制度、生产安全事故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制定《安徽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和《安徽省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增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1、以强化市、县(市、区)建筑安全监管机构建设为重点,着力加强建筑安全监管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职责,完善监管体系,建立监管机构和监管人员考核制度,提高各级监管人员监督执法检查能力。 2、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各项任务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3、创新和完善建筑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方式。尝试运用先进科技产品和手段,创新和完善建筑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方式,推行“暗访”式检查、重点时段检查、安全专项检查和各市互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督促企业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排查、整改和消除隐患,保证生产安全。 (三)加强建筑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 1、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科技进步。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建筑安全生产技术发展的实际情况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的部署,限制和淘汰落后工艺、设备、技术,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和设备,实现安全防护设施和用具定型化、工具化和标准化。 2、创新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监管体系。充分依靠信息化、网络化、数字化等现代科技,创建并推广应用“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辨识与监控系统”,改变传统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管模式,对全省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力求做到底数清、目标明,实现全省建筑安全监管方式的创新。积极推动省级以上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实现远程视频监控,提高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科技含量和创建水平。 3、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安全生产形势的发展和变化,及时更新和完善各项应急预案,提高事故预防与应对能力。指导和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市政公用事业单位完善各类专项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适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尤其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必须建立科学严谨、符合实际的应急预案。 (四)深化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继续开展以预防高处坠落、起重伤害、坍塌事故和机械设备、防护用品使用为重点内容的建筑施工专项整治,突出抓好重大危险源监管,把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施工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为监控重点,加强对开发区、工业园区和市政道排工程沟槽开挖等安全监管力度。建立安全监管档案,强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实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跟踪落实整改制度和销案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