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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河南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求,为切实做好建设系统的水务公开试点工作,结合《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政务公开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制定水务公开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现下发执行。 一、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是,通过试点工作,建立公共供水企业准确、及时、公正、公平和便民的建设系统水务工作机制。到2010年底,公共供水行业管理服务范围内的水务事项,达到行业管理规范化、企业服务公开化的目标要求。社会公众对全省建设系统水务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得到明显增强,公共供水企业管理服务的职能作用得到明显提高。 二、公开事项 建设系统水务公开的主要事项包括:国家城市公共供水行业的法规、政策、标准;城市建设系统主管部门的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城市公共供水企业的企业概况、建设、管理、经营、服务、安全等职责。具体是: (一)建设系统供水行业管理部门公开内容 1.国家及省有关城市公共供水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2.城市供水设施建设情况。 3.城市供水企业安全生产运行情况。 4.城市供水水质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5.城市公共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情况。 (二)建设系统供水企业公开内容 1.城市公共供水企业概况 (1)办公地址; (2)企业负责人姓名、职责、分工; (3)机构设置及职能范围。 2.城市公共供水企业经营管理 (1)企业改革发展情况; (2)企业主要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3)执行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章、标准; (4)供水安全生产状况、管网安全状况; (5)源水变化、重大事故及伤亡情况; (6)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发生和处置等情况; (7)城市公共供水设施遭受破坏情况,盗用公共供水用水事件情况; (8)企业工作人员招考、录用以及公开竞聘的条件、程序、结果。 3.城市公共供水服务 (1)供水水质、水压状况; (2)接管的二次供水设施水质、水压状况; (3)供水销售价格及变化情况; (4)服务热线电话、投诉电话; (5)监督投诉处理途径、流程; (6)对外服务站点布局、联系方式、服务时间; (7)岗位职责; (8)受理缴费、维修及相关服务的项目、办理程序、网点设置、服务时间、价格标准、收费依据、批号等; (9)供水业务审批事项及办理流程; (10)供水计量器具检测、查抄信息; (11)计划性及突发性停水、降压告知; (12)供水设施安全使用常识和安全提示。 4.城市公共供水工程建设 (1)企业工程建设情况; (2)施工现场设置标识,公示牌、警示标志。公示牌包含:建设单位、预计工期、项目负责人、投诉电话等内容; 5.城市公共供水企业重大事项 (1)重要政策的出台; (2)重大事项的决策; (3)重点工作的推进。 6.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厂务公开 (1)企业重大决策; (2)涉及职工利益事项; (3)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政建设。 三、建设系统水务公开试点工作的实现方式 主要通过实行五个水务公开制度,从工作模式、运行机制、监督方式上保证目标任务的实现。 (一)实行社会服务承诺制度。向社会公开发出《社会服务承诺》书,在业务接待、供水水质、供水压力、管网维修、抄表收费、给水设计、给水施工等方面明确服务标准、程序、时限、联系部门和电话,全方位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 (二)实行营业公示制度。在供水企业服务大厅设立水务信息服务岗、公共查阅点、信息公告栏、电子触摸屏,现场为社会公众提供水务信息的咨询、查询、依申请公开受理、信息下载、文件复印等政务信息服务。 (三)实行上门公开制度。开展上门走访用户活动,在社区设置供水服务宣传栏和上门走访等形式,将水务公开的制度及措施向用户宣传介绍。通过大型图版展、现场咨询等形式,增进用户对水务公开办事制度的了解。 (四)实行媒体公布制度。加强与新闻媒体联动,通过电视、广播、报刊、杂志及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增加与用户联系沟通的渠道,提高水务信息公开效果。召开水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新闻发布会、消除用户疑虑。 (五)实行电子网络公开制度。实施网上水务信息发布,动态、规范的公开供水企业的职责范围内的水务事项。网上办理水务信息咨询解答,办理申请事项,实行手机短信发布、查询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