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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5.推进素质教育。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创新德育机制,全面提高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素质。深入开展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落实中小学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的要求,加快推进美育、体育、艺术、科技“2+2”项目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中小学配备专职心理辅导老师,配备专兼职法制副校长(辅导员),每月开设两节法制课,做到法制教育“五落实”。 (二)大力加强未成年人公益服务。 1.加强未成年人公益服务阵地建设。把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纳入城市总体建设规划,新建住宅区须建设配套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和设施。各区县(自治县)建设一个区域性、综合性的青少年活动中心。推进建设乡镇(街道)、村(社区)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并在社区服务中心(站)、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和文化站(室)配备文体设施,有针对性地开展活动,丰富未成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大力培育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和红领巾体验教育基地。支持建设赛乐网、青少年德育网、12355维权网、少年先锋报电子版等未成年人专题网站,着力打造一批适合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阵地。 2.组织开展未成年人公益活动。要在“六一”国际儿童节、少先队建队日等少年儿童专有的节日组织开展区域性的少儿节庆活动。支持少先队组织开展特色鲜明的体验教育活动,培养少年儿童对党和社会主义国家的朴素情感。要经常性开展青少年法制、青春期健康、安全自护、志愿服务和感恩教育活动,增强未成年人了解社会、适应社会的综合能力。要在高中阶段组织“成人仪式”活动,强化学生成年意识。 3.丰富未成年人公益服务项目。积极探索政府为未成年人购买公共服务的供给模式,最大限度地体现公益性。对社会力量捐赠公益性未成年人保护事业给予配套资助,并落实捐赠税收扣除政策。全面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保障边远、贫困地区和流动未成年人同等享受免费接种疫苗服务,提高未成年人免疫能力,预防传染性疾病在未成年人中传播。建立中小学学生健康档案,确保中小学学生每年接受1次免费常规健康体检。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面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展览馆、美术馆、科技馆、动物园面向未成年人优惠开放,并逐步实现免费开放。根据儿童身体发育加快的实际,适当提高儿童享受优惠的身高标准,免费或优惠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参观旅游景点。 (三)大力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1.教育引导未成年人依法维权。加强未成年人维权教育,促进未成年人特别是中小学学生树立正确的维权观念。深化未成年人自护体验教育,教育引导未成年人认识社会、远离危险、防范侵害,提升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畅通维权渠道,完善12355维权服务功能,积极引导未成年人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 2.保护遭受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加强司法救助,关注童工、学生伤害事故、未成年人重大人身伤害案件、未成年人为被害人的刑事案件等,加大对未成年人人身损害、精神伤害赔偿的法律保护力度。加强未成年人维权服务中心建设,积极为遭受侵害未成年人无偿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开展心理疏导服务,引导身心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3.教育挽救违法犯罪未成年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时,对可捕可不捕的依法不捕,对可诉可不诉的依法不诉。贯彻教育挽救为主的审判宗旨,围绕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依法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从轻处理。加强对服刑未成年人的帮教,教育引导服刑未成年人立志重新做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帮助解除羁押、刑释解教未成年人回归社会。 4.关爱帮扶重点群体未成年人。统筹社会资源,有针对性地做好闲散未成年人、流浪儿童、失学辍学儿童、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以及农村留守儿童等五类群体的帮扶和救助工作。推动儿童福利机构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和管理,加强对孤残儿童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优化农村留守儿童生存发展环境,促进健康成长。大力发展“希望工程”、“金秋助学”、“春蕾计划”等社会公益事业,帮助困难未成年人解决实际问题。 (四)大力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1.优化未成年人家庭环境。增强家长或监护人法制观念,引导其正确履行监护责任。强化家庭教育,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提高科学教育子女的能力。促进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有效衔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