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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苏州市教育局
【发文字号】 苏教[2010]2号
【颁布时间】 2010-03-24
【实施时间】 2010-03-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969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二○一○年苏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方案》的通知


  
  各市及有关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市区各中学:
  
  现将《二○一○年苏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二○一○年苏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方案
  
  
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
  
  
二○一○年苏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方案
  
  

  
  2010年我市中考将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09〕7号),落实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09〕24号),《苏州市执行“三项规定”、落实“五个严格”、保证一小时运动,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实施意见》(苏教〔2009〕11号),稳步推进中考制度改革,深化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一、指导思想
  
  积极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更新教育观念,深化教学内容方式、考试招生制度、质量评价制度等改革,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要求,将完善与新课程相适应的中考制度,作为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关键环节。
  
  二、原则要求
  
  我市初中毕业考试与升学考试两考合一。
  
  中考方案要积极探索以完成本学段国家规定教育目标为基本标准、以学业水平测试和学生综合素质等为主要指标的综合评价体系。以促进学生发展、教师成长和改善教学为原则。开考科目与组织形式有利于课程改革推进、有利于素质教育实施、有利于学生自主发展。
  
  中考考试和考查方式采用纸笔测验、开卷考试、实验操作、听力测试等多种形式,切实减轻学生的学业负担,努力培养学生动手操作能力、实践探究能力、创新思维能力。
  
  三、考试、考查科目和时间安排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和历史、体育七门。体育考试安排在5月6日-15日之间进行。其它六门安排在6月17日-19日举行。考试用时语文为150分钟,数学为120分钟,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和历史为100分钟。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实行闭卷考试,政治和历史科目的历史部分实行闭卷考试,政治部分实行开卷考试,英语科目包含书面考试、听力口语自动化测试,体育科目采用现场测试方式。
  
  考查科目为生物、地理、艺术、理化生实验操作、劳动技术能力操作、信息技术实践能力等六项。艺术学科实行开卷考试,分校实施,网上统一阅卷。理化生实验操作、信息技术实践能力和劳动技术操作能力考查,学生均在校参加现场测试。其中地理、生物、信息技术实践能力和劳动技术能力操作考查已安排在初二学年结束时进行考核。艺术、理化实验操作均安排在初三年级第二学期期中进行。生物、地理、艺术与信息技术考查科目用时均为60分钟,其他项目根据学科要求确定测试用时。考查科目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类,合格者准予初中毕业。考查科目成绩可供各类高中段学校录取时参考,录取中的参考权重由各地根据实际制订,并须报市教育局备案。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0年全省中考物理化学生物学科实验技能考查统一要求的通知》(苏教基〔2009〕32号), 2010年全省中考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的实验技能考查实行统一要求,考查内容与要求均由省教研室组织专家研制并公布。我市考查方案在省教育厅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四、考试、考查科目内容
  
  (一)语文
  
  1.依据《课程标准》中规定的初一至初三年级的目标要求和本届学生的所学内容。
  
  2.涉及课文的考试内容,约占除写作以外的考试内容的50%~60%,其余的40%~50%可涉及与课文相当的现代文读物(包括政治、科技、文艺读物和苏州语文课外读本上的课文)。
  
  (二)数学
  
  1.依据《课程标准》中规定的初一至初三年级的教学要求和本届学生的所学内容。
  
  2.考试不带计算器(其它各科考试都按此规定执行)。
  
  (三)英语
  
  依据《课程标准》中规定的初一至初三年级的教学要求和本届学生的所学内容,包括语音、词汇、语法等英语基础知识和听、说、读、写等英语综合运用能力。
  
  (四)政治和历史
  
  政治部分为义务教育九年级课程标准规定的内容和七、八年级的法律部分。历史部分为义务教育八年级和九年级课程标准规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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