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石家庄市政府
【发文字号】 石政发[2010]19号
【颁布时间】 2010-03-25
【实施时间】 2010-03-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971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石家庄市201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接上页]

  (十七)改进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方式。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和解、调解等手段,认真把好行政复议办案的事实关、法律关、裁决关、善后关,切实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完善行政复议听证制度,明确听证范围,规范听证程序,提高听证效率。对行政复议案件审理中发现的共性违法行政问题,要及时制发建议书或意见书,督促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予以纠正。加强对各县(市)、区政府行政复议工作的指导,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文书。加强行政复议统计分析,及时掌握行政复议工作动态,为行政机关作出决策提供准确依据。
  
  (十八)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机制。按照“三位一体”大调解工作的要求,调整市政府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行政调解组织机构。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制度,明确行政调解范围、工作职责、流程和目标要求。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及时有效地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努力化解行政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信息交流,年内组织召开行政调解联席会议,交流行政调解工作经验,提高行政调解水平和能力。
  
  (十九)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建立完善行政应诉制度,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行政诉讼活动,支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审判权。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要认真进行答辩,并按规定向法院提交有关依据、证据和其他材料;要指派与被诉行政行为有关的工作人员出庭应诉,重大行政案件要由行政机关负责人亲自出庭应诉。要自觉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确保行政争议得到最终解决。
  
  七、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扎扎实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二十)强化领导职责,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责任,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确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任务,政府法制机构要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得到全面落实。要把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法律素养高的干部充实到法制机构,并加大对法制干部的培养、教育、使用和交流的力度。
  
  (二十一)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督促检查。加大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评议考核力度,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要将依法行政评议考核结果纳入政府及其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考核结果与组织人事部门的干部考核挂钩,作为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定期组织对所属部门和机构的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考核,并通报考核结果。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