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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四川省政府
【发文字号】 川府发[2010]19号
【颁布时间】 2010-07-16
【实施时间】 2010-07-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981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试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实施意见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试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意见》(国发〔2010〕2号)精神,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规范社会保险基金收支行为,明确政府责任,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根据国家社会保险和预算管理法律法规建立、反映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的年度计划。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对社会保险基金筹集和使用实行预算管理,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提高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效益,促进社会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依法建立,规范统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建立,严格执行国家社会保险政策,按照规定范围、程序、方法和内容编制。
  
  统筹编制,明确责任。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统筹地区编制执行,统筹地区根据预算管理方式,明确本地区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责任。
  
  专项基金,专款专用。社会保险各项基金预算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收支内容、标准和范围,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或挪作他用。
  
  相对独立,有机衔接。在预算体系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单独编报,与公共财政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对独立、有机衔接。社会保险基金不能用于平衡公共财政预算,公共财政预算可补助社会保险基金。
  
  收支平衡,留有结余。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坚持收支平衡,适当留有结余。
  
  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的范围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险种分别编制,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等内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建立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尽快纳入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包括基金收入预算和基金支出预算。基金收入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利息收入、财政补贴收入、转移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其他收入等;基金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养老金支出、医疗补助金支出、丧葬抚恤补助支出、转移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其他支出等。
  
  失业保险基金预算包括基金收入预算和基金支出预算。基金收入主要包括失业保险费收入、利息收入、财政补贴收入、转移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其他收入等;基金支出主要包括失业保险金支出、医疗补助金支出、丧葬抚恤补助支出、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支出、转移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其他费用支出、其他支出等。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包括基金收入预算和基金支出预算。基金收入主要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利息收入、财政补贴收入、转移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其他收入等;基金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转移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其他支出等。
  
  工伤保险基金预算包括基金收入预算和基金支出预算。基金收入主要包括工伤保险费收入、利息收入、财政补贴收入、转移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其他收入等;基金支出主要包括工伤保险待遇支出、劳动能力鉴定费支出、转移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其他支出等。
  
  生育保险基金预算包括基金收入预算和基金支出预算。基金收入主要包括生育保险费收入、利息收入、财政补贴收入、转移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其他收入等;基金支出主要包括生育保险待遇支出、医疗费支出、转移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其他支出等。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
  
  保持收支平衡,不得出现赤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要坚持统筹兼顾、保障有力,合理把握基金收支规模。
  
  编报内容完整,不得漏项少报。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要全面反映基金收入、支出和结余情况,收支项目都应纳入预算管理。
  
  数据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社会保险预算编报要客观真实,报表数据符合逻辑,准确合理。
  
  确保及时报送,不得拖延迟报。各统筹地区要认真做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各项工作的组织落实,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和报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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