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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四川省政府
【发文字号】 川办发[2010]66号
【颁布时间】 2010-07-16
【实施时间】 2010-07-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981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商务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10)

[接上页]

  (十)国际经贸关系处(港澳台处)。
  
  协调对外经贸合作工作,研究提出促进多双边(含区域、自由贸易区)经贸合作对策建议;组织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交流与合作;承担机关并指导商务系统外事联络工作,管理商务因公出国(境)事宜,承办重要商务外事活动;承担商务涉外宣传工作。
  
  (十一)对外贸易处。
  
  拟订进出口贸易发展战略,研究提出加快外贸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编制进出口商品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一般货物进出口年度计划,承担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的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管理进出口商品配额及许可证;建设外贸促进体系,指导赴境外各种经贸交易会、展览会、洽谈会等贸易促进活动;指导协调外贸信用体系建设和外贸运输业务。
  
  (十二)机电和科技产业处(四川省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
  
  研究提出促进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贸易促进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监督管理进口机电产品国际招标,负责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的监管。
  
  (十三)加工贸易处。
  
  研究提出促进加工贸易发展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承接加工贸易转移;负责加工贸易统计、深加工结转等业务管理,依法对加工贸易企业进行监管;指导协调出口加工区的业务工作。
  
  (十四)服务贸易处。
  
  拟订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促进技术贸易和服务出口、服务外包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技术引进和出口工作,负责服务贸易促进和统计工作,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十五)外国投资管理处。
  
  指导外商投资管理工作,研究我省外商投资现状及发展趋势,参与拟订全省利用外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外商投资统计;依法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指导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业务和增资工作,指导外商投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牵头开展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
  
  (十六)外国投资促进处。
  
  负责全省外商投资促进工作,拟订外商投资促进中长期规划和利用外资、改善投资环境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牵头外资并购工作;建立引资项目库和资源库,跟踪促进重大外资项目;规范对外招商引资活动,协调组织跨区域大型投资促进和外资政策宣传,建立和完善多层次的投资促进工作网络体系,承担与境外投资促进机构及商会、协会的联系与交流;指导协调省内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工作。
  
  (十七)对外经济合作处。
  
  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指导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带动全省成套设备出口;拟订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承担外派劳务和赴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全省承担的国家对外援助任务,负责多双边对我省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目下外国政府对我省的赠款)。
  
  (十八)行政审批处。
  
  承担商务行政许可工作,制定机关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受理并办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负责行政效能建设,指导全省商务行政部门行政审批工作。
  
  (十九)人事教育处。
  
  承担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劳动保障等工作;指导全省商务人才队伍建设和商务行业商会、协会等社团组织工作;负责出国人员政审和遴选推荐驻外商务机构工作人员。
  
  (二十)离退休人员工作办公室。
  
  负责厅机关和原省外经贸厅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商业离退休人员工作处、物资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和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二十一)商业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负责原省流通行业办公室管理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二十二)物资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负责原省物资集团管理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其办事机构的设置方式由商务厅党组按省委规定确定。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四川省商务厅机关行政编制147名。其中:厅长1名、副厅长4名;机关党委书记按省委规定配备;正处级领导职数23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或机关党办主任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34名。
  
  单列管理派驻国(境)外人员行政编制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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