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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宁波市政府
【发文字号】 甬政办发[2010]64号
【颁布时间】 2010-03-23
【实施时间】 2010-03-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994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十二届浙江投资贸易洽谈会第九届中国国际日用消费品博览会宁波市筹备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第十二届浙江投资贸易洽谈会第九届中国国际日用消费品博览会宁波市筹备工作总体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第十二届浙江投资贸易洽谈会第九届中国国际日用消费品博览会宁波市筹备工作总体方案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第十二届浙江投资贸易洽谈会第九届中国国际日用消费品博览会总体方案的复函》(浙政办函〔2009〕95号)和《商务部关于同意举办第九届中国国际日用消费品博览会的函》(商贸函〔2009〕140号),由浙江省人民政府主办的第十二届浙江投资贸易洽谈会(以下简称浙洽会),商务部、浙江省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第九届中国国际日用消费品博览会(以下简称消博会)将于2010年6月8日至11日在我市举办,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浙江省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中国开放论坛将于6月6日至7日在镇海九龙湖举办。为做好本届浙洽会、消博会的各项筹备工作,圆满完成展会组织工作和宁波团各项任务,特制订浙洽会、消博会宁波市筹备工作总体方案。
  
  一、总体要求
  
  本届浙洽会、消博会是今年我省举办的重大对外经贸交流活动。本届浙洽会、消博会以“发展现代服务业、提升城市化水平”为主题,通过举办一系列经贸活动,努力扩大现代服务业和城市型先进制造业的招商引资力度,加快城乡统筹进程,不断构建和创造浙江对外开放的新平台和新优势,着力提升浙江对外开放水平,进一步推动浙江对外开放事业和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我市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展示开放形象,优化开放环境,提升开放水平,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努力推动开放型经济实现平稳较快发展。
  
  二、组织机构
  
  本届浙洽会、消博会继续以我市为主承办。我市在浙洽会、消博会上的组织机构分三个层次。
  
  (一)浙洽会、消博会组委会
  
  浙洽会、消博会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是浙洽会、消博会常设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浙洽会、消博会的组织筹备和实施工作。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大会秘书处)、接待联络部、新闻宣传部、综合保障部、安全保卫部、展务协调部、投资洽谈部、贸易促进部、开放论坛部、人才引进部、境外投资部、卫生保障部等12个工作部门。各部部长由市委宣传部、市外经贸局、市人事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接待办、市大活动办等单位负责人担任。
  
  (二)浙洽会、消博会宁波团
  
  浙洽会、消博会宁波团名誉团长由市长毛光烈担任,团长由副市长邬和民担任,副团长由市委、市政府有关副秘书长和市外经贸局局长担任,秘书长由市外经贸局局长兼任(宁波团组织机构详见附件1),下设秘书组、投资组、贸易组、接待组和展务组等工作机构,主要承担宁波团各项活动的组织实施,并负责与组委会办公室及相关职能工作部、宁波团各分团的联络和协调。
  
  (三)浙洽会、消博会宁波团各分团
  
  各县(市)区、北仑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宁波保税区、大榭开发区、宁波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梅山保税港区、市发改委、市外经贸局、市经委、市建委、市交通局、市贸易局、市农业局、市旅游局、市贸促会、市台办、市侨办、市外办、市侨联、宁波甬港联、市海外联分别组建分团,各分团团长由各地政府(管委会)和市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各分团作为宁波团的组成部分,要建立相应的筹备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分团各项工作。
  
  三、宁波团主要工作任务
  
  本届浙洽会、消博会的主要内容包括对接洽谈、展览展示和开放论坛。围绕这三个重点,宁波团主要有以下6方面工作任务:
  
  (一)客商邀请工作
  
  浙洽会、消博会期间,我市拟邀请12500客商(其中贸易客商10000名)和100个以上团组参会(客商邀请分解指标详见附件2)。客商邀请工作的基本要求是“规模更大、质量更高、范围更广、针对性更强”。各地、各部门要抓紧做好客商邀请工作,重点邀请有实质性投资贸易合作意向的客商和世界500强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在继续邀请港澳台客商的同时,多邀请日韩、东盟、南亚和欧美客商。要加大对境内外投资促进机构、境外行业(协会)、跨国公司、境外招商机构和国际知名采购商的邀请力度,加强双向投资和贸易合作,争取有更多重要国际投资和贸易客商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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