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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国土资源局、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厅直属各事业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2010年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中省纪委五次全会和部党组的要求,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以保障发展保护资源为重点加强行业作风建设,以改革创新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加强监管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重点问题,围绕中心、优化环境、强化监督、狠抓落实,为国土资源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一、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保证省、部和厅党组国土资源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加强对《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加强对中央有关国土资源管理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首要任务,继续开展“双保”活动,切实保障中央和地方重点项目、民生项目用地需求。把积极主动服务与严格规范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加大在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和《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审批、供应和矿产资源保障力度,严防高污染、高耗能和低水平重复建设的项目用地。对项目用地申报和审批过程中弄虚作假、把关不严、随意变通的,以及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加强对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规定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坚决纠正破坏、浪费、闲置土地资源以及落实耕地保护政策中弄虚作假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土地管理,积极配合开展土地督察,及时发现并有效制止各类土地违规违法行为。 二、严格执行自律规定,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 认真学习贯彻和自觉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相关规定,切实查找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进行纠正和解决。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违反规定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用公款或接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邀请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插手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土地矿权评估项目和土地矿权招标投标活动。 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和要求,大力弘扬延安精神,惩治奢靡之风。着力抓好以下工作:(1)继续严格控制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完善因公出国(境)管理各项制度。(2)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禁违反规定配置用车。(3)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得以各种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4)从严控制楼堂馆所建设,严禁违反规定构建、装修办公用房。(5)认真解决会议多、文件多的问题,严格落实会议经费、公务接待费用等支出规定,切实解决讲派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的问题。 三、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全力推进系统廉政文化建设 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法规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提醒和约束。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教育。总结推广先进人物和典型事例,开展对照先进找差距、弘扬正气吹廉风的倡廉活动。充分运用系统干部违法违纪案例选编,开展教育活动。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廉政风险防范教育。 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研究制定陕西省国土资源廉政文化建设实施意见,组织开展国土资源廉政文化活动。 四、建立制约措施,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 认真执行和不断完善监督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增强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