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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洛阳新区管委会办公室,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洛阳市2010年搬迁扶贫规划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二日 洛阳市2010年搬迁扶贫规划实施方案 近年来,为帮助深石山区贫困农民发展经济、摆脱贫困、走向富裕,我市大力实施搬迁扶贫工程,截至2009年底,已建搬迁扶贫安置点211处,搬迁10750户,43818人。通过搬迁扶贫改善了搬迁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生存条件,提高了生活质量。但全市还有671个行政村、1833个自然村(组)、33812户、135548人仍然生活在环境恶劣地区需要搬迁。为切实做好2010年搬迁扶贫工作,加快推进贫困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根据《洛阳市搬迁扶贫规划》(2006-2010年),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居住环境解决温饱问题、提高贫困人口生活质量为目的,以深石、边远山区缺乏生存条件的村、组、户为重点,注重科学规划,整合资源,整体搬迁集中安置,集中财力建大点,促进城镇化建设,提高贫困地区群众自我发展能力,加快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步伐。 (二)目标任务: 2010年度,完成深石山区2250户、10017名贫困群众的搬迁任务。同时要建好36个搬迁扶贫安置点,做好搬迁户安置工作和解决水、电、路、土地及子女上学看病等生产生活问题,积极创造条件,使这部分人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走上致富道路,从根本上解决贫困问题。 (三)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实事求是,因地制宜;集中安置为主,分散安置为辅;差别化补贴和公开透明的原则。 二、范围和条件 (一)整村搬迁。居住在深山区、石山区、高寒山区和陡坡峡谷地带,生存空间狭小,生产生活环境恶劣区域的贫困村。 (二)整组、整片(自然村)搬迁。距乡(镇)所在地较远,吃水、用电、上学、就医困难,即使给予扶持,一次性投入成本过大,难以有效改变生存条件的贫困自然村、组。 (三)散居户和独居户搬迁。居住分散、远离村、组以及公路或交通干线,信息闭塞,用水、用电、子女上学困难的贫困户和基本生产生活得不到保障,自愿申请搬迁的散居、独居户。 各县(市)可根据本县(市)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范围和条件报市扶贫办备案。 三、2010年建设重点和规模 按照洛阳市搬迁扶贫整体规划,经各县调查摸底,确定搬迁对象,选址定点,2010年全市在嵩县、汝阳、宜阳、洛宁、栾川、新安、孟津7个县31个乡(镇)建36个安置点,搬迁71个行政村304个自然村(组)的2250户、10017人。36个搬迁点中新建项目17个,续建、扩建项目19个,新建搬迁点安置100户以上3个,50-99户9个,30-49户5个;续建安置点,累计安置100户以上13个,60户以上6个。规划在乡镇所在地的19个,交通要道和交通便利地区的17个,分别占总数的53%、47%。搬迁的71个行政村全部是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其中老区村23个,分别占总数的100%和32%;304个自然村(组)中整体搬迁47个,占总数的15.5%。 四、投资概算与资金筹措 2010年,36个安置点需修路54.8公里,需资金893万元;建路涵20座,需资金47万元;打井24眼,需资金32万元;引水76.4千米,需资金393万元;供水设备29台(套),需资金60万元;修堰坝、护坡8.92千米,需资金347.3万元;架电87.9千米,需资金281万元;安装变压器16台,需资金40.7万元;建沼气池567个,需资金88万元;绿化、文化广场等配套设施需资金300万元,共需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482万元。中央、省搬迁扶贫专项资金3000万元,市配套1000万元,各县财政配套500万元,共计4500万元。省市资金全部用于搬迁户建房补助,县财政配套资金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其余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482万元,需政府整合有关部门资金解决。 1.以工代赈资金900万元,主要用于安置点的水、电、路。 2.交通资金300万元,用于安置点道路建设。 3.农业局沼气建设资金100万元。 4.水务局资金100万元,用于安置点人畜饮水。 5.林业部门安排200万元,用于搬迁点绿化。 6.供电公司安排电气化村建设资金400万元,用于搬迁点电路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