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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莆田市政府
【发文字号】 莆政办[2010]33号
【颁布时间】 2010-03-22
【实施时间】 2010-03-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022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实施方案(2010-2012年)的通知

[接上页]

  2011年,继续抓好城区公园绿地建设,缩小各区间的差距,突出实施木兰陂公园、土海湿地公园、西河公园、滨河公园、建设木兰溪大桥匝道、荔港立交桥、红旗闸的绿化,建设阔口、沟头、南门、龙桥等小游园和涵西水上乐园。城市建成区新增绿化覆盖面积150公顷,新增绿地面积121公顷,新增公园绿地面积25公顷。仙游县城建成区新增绿化覆盖面积14公顷,新增绿地面积11公顷,新增公园绿地面积5公顷。
  
  2012年,进一步完善城郊公园绿地建设,加大已建绿地的维护管理力度。突出建设荔港、江滨、青山、丽水、秀屿、沙堤、苏塘公园和囊山、五候山生态绿地、植物园,抓好凤凰山广场、高新广场、城隍庙、湖滨、荔城、涵江、秀屿片区绿化,完善南北洋荔枝林防护林景观带,对道路、工业园区、变电所进一步扩绿增绿。城市建成区新增绿化覆盖面积140公顷,新增绿地面积120公顷,新增公园绿地面积12公顷。仙游县建成区新增绿化覆盖面积16公顷,新增绿地面积12公顷,新增公园绿地面积5公顷。
  
  4.牵头单位:由市建设局牵头组织协调,莆田军分区、市经贸委、市教育局和有关社区等单位配合。
  
  (二)绿色村镇
  
  1.目标要求: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小城镇建设以及生态文明村建设,以“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活动为载体,积极引导农民利用“四旁四地”(村旁、宅旁、水旁、路旁,宜林荒地、低质低效林地、坡耕地、抛荒地)等非规划林地,种植珍贵和优良乡土树种,以绿化促美化、绿化促文明、绿化促致富。到2012年,全市乡(镇)所在地绿化覆盖率由现在的15%提高到18%以上,人均公园绿地由2平方米提高到5平方米;村庄所在地绿化覆盖率由现在12%提高到15%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由现在1.5平方米提高到3平方米以上。
  
  2.建设任务:选择在集镇,特别是中心镇、中心村和生态区位重点的村(居委会)开展绿色村镇创建活动。2010-2012年计划创建绿色乡(镇)18个,绿色村庄200个;重点建设乡村农民公园30处,基本实现每个乡(镇)及50%的行政村都有1处以上的公园绿地。
  
  其中:2010年,创建绿色乡(镇)6个,绿色村庄71个,重点建设乡村农民公园休闲绿地10处。
  
  2011年,创建绿色乡镇6个,绿色村庄71个,重点建设乡村农民公园休闲绿地10处。
  
  2012年,创建绿色乡(镇)6个,绿色村庄64个,重点建设乡村农民公园休闲绿地10处。
  
  3.建设重点:2010年,重点建设港利、阔口、下黄、后卓、沙堤、苏塘、江口、笏石、渠桥、东庄行政村等10个农民公园,建成卓坡、南门、下磨、镇海、沁后、大埔等村(居)休憩绿地,绿化村主干道示范段10条,种植珍贵树示范片10片,每个示范村至少30户花园式庭院,力争省级和市级示范村做到“村村有公园绿地,村村有绿色长廊,村村有花园式庭院”。
  
  2011年,着重建设国欢、西郊、石庭、东仙、前云、烟墩山、后洋、西徐、秀屿等10个农民公园,建设荔枝、龙眼、枇杷林带,休闲生态林带等,村主干道绿化示范段10条,种植珍贵树示范片10片,每个示范村至少有农户庭院绿化50户花园式庭院,力争50%行政村做到村在林中,路在林中,桥在林中,房在林中。
  
  2012年,继续完成码头、宝胜、东进、东峤、龙山、洋边、东泉、貂峰、白云、温东农民公园等10个农民公园,建设木兰溪森林休闲带、秋芦溪竹林休闲带、延寿溪园林景观带,村主干道绿化示范段10条,种植珍贵树示范片10片,每个示范村至少有农户庭院绿化50户花园式庭院,力争有60%行政村做到乡村林茂粮丰、庭院花果飘香、道路绿化成荫的绿色村庄。
  
  4.牵头单位:由市建设局总牵头。绿色乡镇由市建设局牵头组织协调落实,绿色村庄由市委农办牵头组织协调落实。
  
  (三)绿色通道
  
  1.目标要求: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绿色通道建设的通知精神,以开展“绿化林荫道,造福兴化人”活动为载体,着力提高公路、铁路交通主干线沿线绿化美化水平。对新建、改建、扩建高速公路两旁20-30米,铁路、国道、省道等交通干线道路两旁10-20米,县、乡道沿线两旁3-5米以上范围内,有条件绿化的地段全面建成沿线绿化带。到2012年,全市已通车的高速公路可绿化里程绿化率继续保持100%,国省道可绿化里程绿化率由89.8%提高到95%以上,铁路可绿化里程绿化率达95%以上,县乡道绿化里程绿化率由40%提高到60%以上。
  
  2.建设任务:2010-2012年,完成公路、铁路绿化和城市交通主干道绿化1360公里,其中:铁路绿化88.55公里,高速公路绿化215.03公里,国省道绿化279.89公里,县乡道绿化600公里,城市交通主干道绿化169.6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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