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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穗府办[2010]26号
【颁布时间】 2010-03-22
【实施时间】 2010-03-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025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涉亚运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市应急委的具体组织下,各级各单位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开展全市突发事件风险隐患集中排查工作的通知》(穗府〔2007〕37号),全市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不断深入,成效明显,有效减少了突发事件的发生,减轻了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但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一些地区和单位突发事件风险隐患仍比较突出,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2010年是广州亚运年,为保障第16届亚运会和第10届亚残会(以下统称亚运会)的顺利举行,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从2010年3月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涉亚运突发事件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近几年突发事件隐患集中排查整改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重点突出的原则,全面排查整改各地区、各行业领域涉亚运突发事件风险隐患,准确掌握涉亚运风险隐患的内容、数量、状况等,科学开展风险评估,制定和落实防范与处置措施,及时化解和有效控制涉亚运各类突发事件风险隐患,实现“安全亚运”、“和谐亚运”。
  
  二、组织领导
  
  此次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具体由市应急办统筹。市有关单位负责具体排查、指导、督查和规范本行业或领域涉亚运突发事件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改工作,做好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风险隐患监管工作;各区、县级市政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域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和监控工作。各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是排查、评估和整改风险隐患的责任主体,负责本单位风险隐患的日常排查整改工作。
  
  三、排查内容和分工
  
  重点排查与亚运会直接相关的以下11个方面的突发事件风险隐患。结合工作实际和广州2010亚运城市协调委员会分工工作组设置情况,具体分工如下:
  
  (一)能源和水保障。
  
  能源保障方面,由市经贸委牵头,会同广州供电局、市煤气公司等相关单位负责。
  
  水保障方面,由市水务局牵头,会同市环保局、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相关单位负责。
  
  (二)市场供应。
  
  物价调控方面,由市物价局牵头,会同市工商局等相关单位负责。
  
  金融服务方面,由市金融办,会同有关金融机构负责。
  
  商品供给方面,由市经贸委牵头,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农业局等相关单位负责。
  
  (三)通信保障和信息安全。
  
  由市科技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公安局、交委,广州供电局、广州电信局、中国移动广州分公司、中国联通广州分公司等相关单位负责。
  
  (四)安全生产。
  
  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会同市城乡建设委、国资委、质监局等相关单位负责。
  
  (五)交通组织。
  
  由市公安局牵头,会同市交委、地铁总公司等相关单位负责。
  
  (六)市容环境。
  
  由市城管委牵头,会同市林业和园林局、城乡建设委、工商局、规划局等相关单位负责。
  
  (七)旅游接待。
  
  由市旅游局牵头,会同市公安局、卫生局、城管委、食品药品监管局等相关单位负责。
  
  (八)公共卫生。
  
  食品安全方面,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会同市卫生局等相关单位负责。
  
  卫生防疫方面。由市卫生局牵头,会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相关单位负责。
  
  动物疫情防控方面,由市农业局牵头负责。
  
  (九)社会治安。
  
  由市公安局、市委维稳办牵头,会同市信访局、国家安全局、司法局等相关单位负责。
  
  (十)防灾减灾。
  
  由市水务局、地震办分别牵头,会同市民政局、国土房管局、气象局、公安消防局等相关单位负责。
  
  (十一)亚运场馆运行。
  
  由亚组委办公室牵头,会同市重点项目办、公安局、城乡建设委、交委、国土房管局、规划局、林业和园林局、体育局等相关单位负责。
  
  各区、县级市政府参照本通知做好区域内涉亚运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本通知没有列出的单位也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和工作实际开展涉亚运突发事件风险隐患全面排查整改工作,并按时间要求上报排查情况。
  
  四、具体安排
  
  (一)方案准备。各地、各单位要在过去3年突发事件集中排查整改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本区域、本行业的实际,制订涉亚运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并于3月31日前报市应急办备案。
  
  (二)排查登记。各地、各单位填写《突发事件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情况登记表》(见附件),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逐一建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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