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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潍坊市政府
【发文字号】 潍政办发[2010]16号
【颁布时间】 2010-03-21
【实施时间】 2010-03-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031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外事与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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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领事科。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工作,了解掌握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和外事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建议;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教育工作;承办外国记者的有关事务;承办我市涉及领馆重大外事事项的有关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与外国领馆的交往活动;牵头协调处理涉外案(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及境外领事保护案(事)件;负责邀请副部级以上外国人来访的有关审核、报批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邀请外国人来访申请的审核、审批及签证通知函电事宜;承办全市企事业单位以及公民个人有关领事认证审核事宜;指导有关部门外国专家管理工作;负责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潍活动管理;负责我市重要外事活动的礼宾礼仪工作;承担邀请外国驻华使节来访报批和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在我市举办的国际会议的审核工作;负责涉外礼宾规范、指导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外事与侨务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22名,配备主任1名、副主任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7名、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
  
  五、其他事项
  
  市外事与侨务办公室挂市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
  
  六、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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