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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潍坊市政府
【发文字号】 潍政办发[2010]17号
【颁布时间】 2010-03-21
【实施时间】 2010-03-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031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重点企业,各高等院校:
  
  《潍坊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ο一ο年三月二十一日
  
  

  
  
潍坊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潍坊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鲁厅字〔2009〕44号)和中共潍坊市委、潍坊市人民政府印发的《潍坊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潍发〔2010〕3号),设立潍坊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人民防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我市人民防空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拟订全市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人民防空重点城市防护类别、防护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参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制定;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及人民防空建设规划情况,依法对城市和重点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四)组织管理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人民防空工程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指导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加固改造、平时开发利用和城市地下空间建设中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工作;负责中小型人防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工作;批准人防工程的报废、拆除。
  
  (五)组织实施人民防空指挥工作。指导制定城市防空袭方案、战时人口疏散计划和各项保障方案;指导城市防空袭演习演练,协调有关部门搞好疏散基地建设,实行人防组织指挥、通信警报、群众防空组织等项工作的平战结合;组织指导群众防空组织的建设和训练工作;协调城市化学事故救援工作。
  
  (六)组织人防信息化体系建设。负责市级人防信息化平台建设与管理;指导全市人防通信警报、信息网络建设;协调利用电信、军队通信网以及其他专用通信网保障人防通信警报工作;会同无线电管理部门实施人防无线电专用频率管理。
  
  (七)组织人防平战结合和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组织实施指挥、工程、通信警报、疏散体系及群众防空组织等人防战备资源的平时开发利用;指导全市利用防空警报发布灾情警报;参与政府应急管理和城市防灾救灾、抢险救援工作。
  
  (八)负责人民防空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管理人民防空行业标准化工作;组织开展人防科研工作。
  
  (九)负责人民防空指挥所的勘察、定点和市级人民防空指挥所的建设与管理。
  
  (十)负责市级机关战事疏散基地的规划、建设和使用管理工作。
  
  (十一)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国家、省和市拨人防经费及国有资产;编制全市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并对人防各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负责人防工程建设费、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征缴和使用管理工作;监督管理人防系统国有战备资产。
  
  (十二)组织全市人防机关“准军事化”建设;负责全市人防系统的战备执勤和应急值班工作。
  
  (十三)战时协调建立人防指挥机构、完善防空袭方案及各项保障方案;组织有关部门传递和发放防空袭警报、实施灯火管制,组织人口与战备物资的疏散和掩蔽;组织群众防空,组织配合城市防卫和要地防空作战,消除空袭后果,协助有关部门及时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十四)承担市人民防空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十五)负责办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和维护稳定工作。
  
  (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潍坊军分区和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部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设4个职能科。
  
  (一)综合科。组织协调办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办机关文电、会务、档案、机要、保密、信访、保卫、接待、督查督办、应急管理、维护稳定、对外联络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等工作;负责办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务群团、纪检监察、人事管理、机构编制、计生、教育培训及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专业人才的引进、培养、培训;贯彻实施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监管检查全市人防行政执法工作;查处违反人防法律法规的重大案件;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全市人防建设目标管理综合考核;负责全市人防机关“准军事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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