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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山东省农业厅
【发文字号】 鲁农技字[2010]5号
【颁布时间】 2010-07-14
【实施时间】 2010-07-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046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10年省财政支持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玉米、蔬菜)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5.建立健全项目实施档案。根据生产进程,搞好相关的生产和技术记载。建立项目资金使用台账,做到专款专用。
  6.测产验收。组织技术人员对项目区设施蔬菜产量进行自测。项目结束后,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及时上报。
  
  五、资金用途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山东省农业技术推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鲁财农〔2007〕41号)的要求进行管理,合理使用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一)省级项目资金用途
  本项目资金20万元,主要用于省级总体方案制定、技术培训和指导、检查督导、绩效评价及总结验收等。具体如下:
  1.省级总体方案制定和项目部署费2.5万元。主要用于省级总体方案的制定、论证,召开项目部署会议等。
  2.技术培训和指导费12万元。主要用于组织专家编写培训教材,印发技术资料和明白纸,举办技术培训班等。
  3.检查督导费4万元。主要用于组织专家对各项目区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4.绩效评价和总结验收费1.5万元。主要用于项目结束后,对各项目区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对整个项目工作进行总结和验收。
  (二)县级项目资金用途
  淄博市临淄区、东营市东营区、招远市、蓬莱市、海阳市、济宁市任城区、肥城市、乳山市、荣城市、苍山县、临邑县、冠县项目资金各为20万元,垦利县、昌乐县、泗水县、金乡县、宁阳县、新泰市、临沂市罗庄区、宁津县、乐陵市、夏津县、阳谷县、茌平县各为15万元。具体用途如下
  1.设施改造补助费2~3万元。主要用于核心示范区试验、示范设施的建设改造。
  2、新品种引进筛选补助费1~2万元。主要用于引进国内外高产优质抗病的甜辣椒、黄瓜、番茄、茄子等新品种,安排试验筛选等。
  3.技术培训和部署会议费6~8万元。主要用于召开部署会议,组织专家编写培训教材,举办技术培训班,召开现场观摩会等。
  4.技术指导费2.5~3万元。主要用于印发技术资料和明白纸,开展技术咨询,对种植户进行田间指导等。
  5.示范基地补助费2~2.5万元。主要用于种苗补贴、生产资料购置、劳务费、示范地租赁等物化补助。
  6.测产验收和总结费1.5万元。主要用于组织专家对项目区进行测产验收,对本地区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总结等。
  
  六、进度安排
  1.2010年7月:制定项目实施方案,进行项目部署。
  2.2010年8月:落实试验、示范区域;分解示范推广任务。
  3.2010年9月:举办技术培训班;安排相关试验。
  4.2010年10月-12月:开展技术指导;召开现场观摩会议。
  5.2011年1月-4月:分阶段、分作物组织进行测产;研究制定技术规程。
  6.2011年5月-6月:开展典型调查;搞好宣传报道;做好验收和总结工作。
  
  七、保障措施
  项目采取自上而下行政领导负责制和技术指导责任制。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拟采取如下组织和保障措施。
  (一)建立领导和技术组织
  成立由省农业厅分管厅长任组长,厅财务处、科教处、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及项目县(市、区)实施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项目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统一部署、组织协调和检查验收等工作。
  成立由省农技推广总站站长曲召令为组长,有关蔬菜专家及项目县(市、区)技术骨干为成员的技术小组,负责制定和落实技术方案,开展技术培训、现场指导和技术总结等工作。
  (二)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山东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将制定省级总体实施方案,在项目总体实施方案框架下,项目区各市县按照分解的任务,制定出针对当地实际、可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
  (三)建立项目实施档案
  项目实施单位要对项目的实施活动和环节进行全程记录,收集保存好图片、文字、影像等资料,归档整理,建立全程的工作、技术档案。
  (四)实行专款专用
  按照《山东省农业技术推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和项目资金预算,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五)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技术人员和农民科技素质
  通过举办培训班、现场会、技术讲座、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加大设施蔬菜安全生产关键技术推广示范项目的宣传培训力度,提高项目区蔬菜生产水平。
  (六)搞好检查督导和总结验收
  项目县(市、区)在实施过程中,及时对项目落实情况进行自查。省农技推广总站在关键生产环节进行检查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项目结束后,项目完成后召开专题会议进行总结,并形成技术和工作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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