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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1.省级总体方案制定和项目部署费1.5万元。主要用于省级总体方案的制定、论证,召开项目部署会议等。 2.技术培训和指导费5.5万元。主要用于组织专家编写培训教材,印发技术资料和明白纸,举办技术培训班等。 3.检查督导费1.5万元。主要用于组织专家对各项目区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4.绩效评价和总结验收费1.5万元。主要用于项目结束后,对各项目区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对整个项目工作进行总结和验收。 (二)县级项目资金用途 青州市、兖州市、泰安市岱岳区、沂南县、临清市项目资金各为20万元,桓台县、梁山县、陵县、东阿县、莘县各为15万元。具体用途如下: 1.新品种引进补助费1~2万元。主要用于引进国内外高产优质西瓜、黄瓜、番茄、茄子等新品种,安排试验筛选等。 2.技术培训费7~8.5万元。主要用于组织专家编写培训教材,举办技术培训班,召开现场观摩会等。 3.技术指导费3~4万元。主要用于印发技术资料和明白纸,开展技术咨询,对种植户进行田间指导等。 4.基质、穴盘、泥炭营养块购置费1~2万元。用于购置集约化育苗所需的专用基质、不同规格穴盘及泥炭营养块等。 5.示范基地补助费2~2.5万元。主要用于种苗补贴、劳务费、示范地租赁等物化补助。 6.测产验收和总结费1万元。主要用于组织专家对项目区进行测产验收,对本地区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总结等。 六、进度安排 1.2010年7月。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做好项目区的规划;召开项目部署会议。 2.2010年8上旬。举办集约化育苗技术培训班,安排相关试验。 3.2010年8中下旬。开展技术咨询、服务,组织集约化育苗生产,召开现场观摩会。 4.2010年9月-2011年3月。做好项目监督检查,开展巡回技术指导和服务。 5.2011年4月-6月。组织测产验收工作,进行项目总结和绩效评价;撰写总结报告,提出进一步示范推广的意见和建议。 七、保障措施 项目采取自上而下行政领导负责制和技术指导责任制。 (一)建立领导和技术组织 成立由省农业厅分管厅长任组长,厅财务处、科教处、省农技总站及项目县(市、区)实施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项目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统一部署、组织协调和检查验收等工作。 成立由省农技推广总站站长曲召令为组长,有关蔬菜专家及项目县(市、区)技术骨干为成员的技术小组,负责制定和落实技术方案,开展技术培训、现场指导和技术总结等工作。 (二)实行合同化管理 在项目总的实施方案框架下,省农技推广总站与各项目实施单位签订项目实施合同,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单位、责任人。 (三)建立项目实施档案 项目实施单位要对项目的实施活动和环节进行全程记录,收集保存好图片、文字、影像等资料,归档整理,建立全程的工作、技术档案。 (四)实行专款专用 按照《山东省农业技术推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和项目资金预算,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五)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技术人员和农民科技素质 通过举办培训班、现场会、技术讲座、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加大蔬菜集约化育苗技术宣传培训力度,提高项目区蔬菜育苗水平。 (六)搞好检查督导和绩效评价 项目县(市、区)在实施过程中,及时对项目落实情况进行自查。省农技推广总站在关键生产环节进行检查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项目结束后,省农技推广总站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根据绩效评价办法,对各项目县(市、区)的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价,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