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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房地集团,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进一步实落中央领导、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世博安全保卫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确保世博会安保工作万无一失,结合本市房管系统保障世博运营的任务和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的实际,强化住宅小区世博安保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保障住宅小区安全为核心,突出重点区域、重要部位、重点目标的安全防范,狠抓安全防范制度建设和制度落实,强化日常监督和安全检查,完善应急预案和处置措施,使住宅小区安全防范工作组织领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防范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到位,确保本市住宅小区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全覆盖,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为世博会的成功举办提供有力支撑和安全保障。同时,结合世博安保工作探索建立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安排 (一)建立房管系统世博安全保卫工作的协调工作体系 1、建立住宅小区世博安全防范协调工作小组 市级层面:刘海生局长担任上海市房管系统住宅小区世博安全防范协调工作小组组长,陶校兴、黄永平副局长任副组长,市局物业处、办公室、市物业管理行政事务中心、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主要负责人任组员,相关处室明确1名同志担任联络员。 区级房管局、集团层面:根据区委、区政府部署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相应建立组织领导体系,并按要求上报联系反馈表(详见附件一)。 2、成立住宅小区世博安全防范协调工作小组办公室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局物业处(2名)、市物业管理行政事务中心(2名)、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1名)派专人专职参加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信息统计与上报、监督检查组织与工作指导等。 (二)建立住宅小区世博安保督查工作机制 1、建立住宅小区世博安全防范督查队伍 市级层面:建立市局督查小组。由市局领导牵头,市局机关有关处室和局属事业单位相关人员参加,不定期对全市住宅小区世博安全防范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区级层面:根据本单位机构设置的具体情况成立区县住宅小区世博安全防范督查队,负责本区县住宅小区安全防范工作的监督检查。 房管办事处层面:根据市、区县房管局有关要求,成立检查小组,负责本辖区的住宅小区世博安保工作的日常检查,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建立督查工作制度 市局督查小组:负责全市住宅小区世博安全防范工作的监督检查,每月定期和随机到各区县督查住宅小区世博安全防范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存在问题,督促落实整改措施,指导各区县做好相关工作;及时收集和统计工作信息报送有关部门和领导(市局督查表见附件二)。 区县局督查队:负责本区县住宅小区安全防范工作的监督检查,每周定期和随机到本地区各住宅小区督查住宅小区世博安保工作的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存在问题,督促落实整改措施,指导房管办事处和物业服务企业做好有关工作;及时统计和报送工作信息(区县局检查表见附件三、检查汇总统计表见附件四)。 房管办事处检查小组:负责本辖区住宅小区安全防范工作的日常检查和指导,要深入居民住宅小区指导和督促物业服务落实安全防范制度和工作措施,发现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检查指导全覆盖;及时上报工作信息(房管办事处普查表见附件五、汇总统计表见附件六)。 (三)组织开展人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1、组织一般保安从业人员培训 3月30日前,各区县房管局、房地集团要根据市局工作安排和住宅小区世博安保工作需要,依据市局下发的教学光盘和培训教材,组织动员物业服务企业,完成对一般物业保安从业人员的全覆盖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安全防范能力。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认真组织实施培训和考核工作,建立参训人员花名册和培训档案,保存好考试试卷等备查。 市、区县督查队伍要结合安全防范工作督查,对各物业服务企业(小区管理处)开展培训考核情况进行检查。 2、组织督查人员培训 4月份,市局将举办市、区督查队伍骨干培训班,就检查标准、方法、要求等进行系统培训,提高监督检查的质量和指导工作的能力。 (四)完善安全防范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1、坚持群防群治的工作方法 各区县房管局、房地集团、物业服务企业要坚持小区安全群防群治的工作方法,根据《关于组建上海市房管系统平安志愿者服务队开展世博安保志愿服务的实施意见》(沪房管物[2009]440号)的相关要求,广泛动员组织广大世博安保服务志愿者,结合工作实际和岗位特点,维护居民住宅小区治安秩序,及时发现、报告治安隐患和线索,积极劝阻不文明居住等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