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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沪房管物[2010]78号
【颁布时间】 2010-03-19
【实施时间】 2010-03-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080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加强住宅小区世博安保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2、加强安全防范设施维护运行管理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住宅小区视频监控系统、周界报警系统、电子围栏等技防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保养管理,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要加强视频监控室的安全管理,落实视频资料保管、监控室出入登记、值班执勤等日查工作制度;加强水箱、水泵房、蓄水池等重要部位、重点目标的检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和安全工作责任制。
  
  3、严格小区人员车辆出入登记制度
  
  各物业服务企业、封闭式住宅小区要实行特殊时期最严格的外来人员、车辆出入登记制度,建立出入登记台帐;发现可疑人员和车辆强行进入住宅小区,要采取必要可行措施予以制止,并视情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4、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各区县房管局、房地集团、物业服务企业要根据世博反恐工作要求和相关管理制度,制定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处置人员和物资;要加强突发事件的处置演练,提高住宅小区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居民住宅小区发生突发重大事件,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市局突发重大事件报告电话:962121)。做到指挥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处置到位。
  
  5、强化建筑立面维护
  
  各区县房管局加强对重要区域、路段房屋建筑立面的日常巡查,督促业主和相关单位及时修复空调机架遮挡板、雨棚破损,清洗修复明显污损的建筑立面,消除安全隐患。
  
  6、积极排查矛盾纠纷隐患
  
  各区县房管局、房地集团要结合平时信访工作,高度重视可能因物业管理引发的群访、集访问题,要认真梳理本地区居民住宅小区中存在引发群访集访的矛盾隐患,主动依靠社区、居委会,及时化解各类因物业管理可能引发的重大信访事件,维护居民住宅小区安全稳定。区县房管局、房管办事处要根据《关于开展“喜迎新春,力保平安,奉献世博”主题活动的通知》(沪房管物[2010]38号)的要求上报信访矛盾排查信息。
  
  7、加强小区班车安全管理
  
  各有关物业服务企业应加强小区班车运行管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小区班车安全运行(具体要求市局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
  
  世博会成功举办的首要条件是安全,住宅小区安全稳定是平安世博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障平安世博房管部门责无旁贷。各级房管部门、房地集团、各物业服务企业的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开展住宅小区世博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性,把保障世博会安全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放在首要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对保障住宅小区世博安全工作领导。世博期间,住宅小区安全防范工作具体而又繁琐,任务紧迫而又繁重,各级领导要始终紧绷“安全弦”,切忌熟视无睹、漠然处之。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市局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区、本单位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的形势和实际,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要求和安全措施得以全面贯彻落实。
  
  (二)加强安全检查,督促落实整改
  
  区县房管局、房管办事处、房地集团要结合世博安全督查工作制度和物业服务“四查制度”,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有关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并按要求及时汇总、报送督查工作有关信息。
  
  物业服务企业领导要深入小区管理处和居民住宅小区检查物业服务情况,督促管理处和小区经理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和要求,并做好检查记录(物业服务企业安保工作要求细则详见附件七)。
  
  市局将每月定期书面通报检查、督查情况。各区县房管局、房地集团要根据报送时间节点要求,将本地区开展世博安保有关工作情况报送市局世博安全防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县房管局、房地集团一周工作报表见附件八)。
  
  (三)落实工作责任,完善责任追究
  
  区县房管局、房地集团、房管办事处主要领导是本地区、本单位住宅小区世博安全防范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物业服务企业、小区管理处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本管理处住宅小世博安全防范工作第一责任人。
  
  各单位要建立和完善住宅小区世博安全防范工作领导责任制、岗位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责任到位到人。对未按要求落实工作责任、造成安全防范责任事故和恶劣影响的,要追究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责任,并根据相关制度和纪律作出严肃处理。
  
  各区县房管局要对未按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工作的物业服务企业、小区经理依照相关管理规定作出处理;对于存在问题的物业服务企业和小区管理处要及时督促整改,并有针对性地加大检查力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和要求落到实处。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二○一○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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