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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实施演艺娱乐品牌带动战略 品牌的形成,是演艺娱乐业发展成熟的重要标志。要树立品牌意识,实施精品工程和品牌带动战略,积极引导演艺娱乐企业不断创新,扶持引导健康向上的原创演艺娱乐产品的创作生产和推广营销,鼓励演艺娱乐产品特色化。扶持引导规模大、影响大、大众化的品牌演艺娱乐企业,提高演艺娱乐企业核心竞争力。积极推动数字技术、多媒体技术、网络技术等新技术在演艺娱乐业的运用,不断提升演艺娱乐业的科技含量。加快演艺娱乐企业股份制改造,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演艺娱乐企业上市融资。国有艺术院团要起示范、带头作用,充分利用现有各类文化艺术汇演、评奖、节庆活动等平台,促进演艺娱乐业形成品牌、推介品牌,建立体现核心竞争力的自主品牌,力争建成全省演艺娱乐业品牌体系。 (三)实施“走出去,引进来”战略 积极拓展省内外、港澳台和国外演艺娱乐市场,进一步加强对台港澳和对外文化交流。通过政府采购、项目补助等形式,积极引进高雅艺术和优秀演艺娱乐项目,积极借鉴吸收省外和国外先进演艺娱乐业发展成果,满足人民群众多元文化需求,培育和提高人民群众文化素养和文化有效消费。 (四)引导民营演艺娱乐团体发展 根据行业门类、艺术水准、经营模式、布局结构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地引导民营演艺娱乐团体发展。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兴办民营演艺娱乐团体,支持民间艺人自筹资金按照有关规定组建民营演艺娱乐团体,支持民营演艺娱乐团体开展业务培训、人才培养、设施建设、设备添置等业务建设,及时组织专业文艺人员对民营表演团体进行业务辅导。加强演艺娱乐行业协会建设,充分发挥省演出协会和省文化娱乐业协会的积极作用,有效搭建政府、企业、观众、市场间的桥梁和纽带,促进行业规范和自律,营造良好行业环境,促进演艺娱乐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五)建立人才培养交流机制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岗位管理,畅通人才进出渠道,形成人才合理流动的良性局面。积极与省内外艺术院校合作,通过“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创作、编导、作曲、指挥、演出经纪等方面的艺术人才,开展演艺娱乐人才培训,促进演艺娱乐单位与高等学校合作举办研修班,在高校成立演艺娱乐文化创意中心和培训基地。同时,制订更加优惠政策,引进高素质演艺经营和管理高端人才。 三、我省演艺娱乐业发展的重点工程 (一)演艺娱乐场所建设工程 加快推进福建人民艺术剧院排练舞美综合楼、省芳华越剧团排练舞美综合楼,省实验闽剧院和省杂技团排练舞美综合楼合楼等项目建设。积极发挥福建大剧院龙头作用,带动全省现有演艺娱乐设施综合效益。2012年前,各市、县力争拥有适合中型剧目演出的剧场(院)。 (二)演艺娱乐剧(节)目创作工程 不断增加投入、加大扶持力度,支持艺术生产和剧节目创作,推出一批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较强的舞台艺术精品力作,力争在“五个一工程”奖、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文华奖等全国性重大文艺评奖中取得好成绩,高层次演艺娱乐产品更加丰富,演艺娱乐市场更加繁荣。 (三)推动精品剧(节)目市场化运作工程 提高泉州木偶剧团《钦差大臣》、省实验闽剧院《贬官记》、省梨园戏实验剧团《董生与李氏》、晋江市掌中木偶戏剧团《五里长虹》、福建京剧院《北风紧》、省杂技团《家园》、《行为艺术――度》、《舞者――绳技》、省芳华越剧团《玉蜻蜓》、《妈祖》、厦门歌舞剧院歌剧《阿美姑娘》、音乐话剧《雁叫长空》,厦门歌仔戏的《邵江海》、厦门南乐团南音乐舞《长恨歌》等精品剧(节)目市场运作的水平。 (四)引进国内外经典剧(节)目工程 发挥演艺娱乐场所的聚集效应。福建大剧院、莆仙大剧院、福州榕城歌剧院、厦门艺术剧院、厦门小白鹭艺术中心、南平大剧院、各院团的场馆等要发挥聚集效应,上演一批、引进一批国内外经典剧(节)目。 (五)演艺娱乐人才培养工程 加强福建艺术职业学院、闽台戏曲大观园、福州艺术学校、厦门艺术学校等演艺娱乐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将福建艺术职业学院、福州艺术学校、厦门艺术学校建成培养表演、编导、音乐、舞蹈等综合人才基地,将闽台戏曲大观园建成独具特色的闽南戏曲教育基地和文化主题公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