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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六)文化与旅游合作工程 充分发挥我省文化旅游资源丰厚的优势,结合各类文化、旅游项目,加快文化与旅游的结合,拓展提升具有地方特色和民俗风情的演艺娱乐服务,促进文化、旅游的和谐共赢。积极支持武夷山文化旅游节、泉州文化旅游节、中国湄洲妈祖文化旅游节、福建土楼文化旅游节、福建茶文化旅游节等节庆活动,引导文化旅游产品品牌化经营,树立旅游文化品牌,提升海峡文化旅游产品品位和档次。加强文化旅游演艺产品的市场推广,利用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文化资源优势,开发有市场前景和效益的文化旅游产品,打造品质与效益兼备的旅游演艺产品,推出“印象大红袍”、“闽南神韵”、“南音艺苑演出”等旅游演艺精品。 (七)演艺院线网络建设项目 建设“票务网络一卡通系统”,实现异地购票、异地取票,实现全国、全省演艺娱乐市场一体化。 四、我省演艺娱乐业发展的政策支持 (一)加大演艺娱乐产业投入。通过项目补助、贷款贴息、奖励等方式,重点扶持省重点文化产业园区、省重点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演艺娱乐龙头企业,支持我省演艺娱乐企业和项目做大做强。加强资金管理,建立产业投入的绩效考评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落实各项产业税收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国家促进文化产业的有关税收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演艺娱乐企业执行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演艺娱乐产业。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资符合国家政策的演艺娱乐产业,通过规划和政策指导、信息发布以及降低市场准入,引导社会资本对演艺娱乐产业的投资,支持跨地区、跨部门、跨所有制融资,促进各类演艺娱乐企业共同发展。 (四)加快推进国有文艺院团改革。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单位转企改制的优惠政策,经营性文化企业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按照市场机制,搞活经营,发展壮大。 (五)积极支持演艺娱乐企业上市融资。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信誉好、实力强的演艺娱乐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市和发行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 附件:福建省演艺娱乐业2010~2012年发展规划项目表 (合计37项) 一、综合类(共7项)
二、设施建设类(共16项)
三、演艺产品类(共1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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