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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3、本市离休人员、一至六级残疾军人、保健对象属于门诊统筹的保障对象吗? 答:不属于。 4、门诊统筹可以单独参加吗? 答:不可以。只有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后才纳入门诊统筹。 5、门诊统筹基金的筹资标准是多少? 答:每人每年100元。 6、参保人在选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有没有设置起付线和封顶线? 答:没有。参保人因病情需要在选定的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符合门诊统筹办法规定的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和封顶线。 7、参保人急诊或经同意转诊所发生的符合门诊统筹办法规定的医疗费用,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和支付限额是多少? 答:门诊统筹基金支付30%。社保年度内转诊及急诊待遇支付限额合计为1500元(含自付部分)。 8、参保人可以选定几家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其门诊统筹就医机构? 答:1家。 9、门诊统筹参保人办理了常住异地就医的,其普通门诊费用如何解决? 答:参保人经核准办理了常住异地就医的,其门诊统筹筹资金额包干给个人使用。 10、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可否用于支付参保人配偶、父母或子女所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就医费用? 答:可以。 11、参保人可不可以用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医疗性的自费项目? 答:可以。 12、参加了本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所发生的住院起付标准及核准医疗费用中的自付部分,能否由其本人或家庭成员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出? 答:可以。 13、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参保人配偶、父母或子女所发生的哪些费用? 答:一是门诊、急诊医疗费用;二是到定点零售药店的购药费用;三是住院和门诊医疗费用中个人自付部分;四是住院和门诊医疗费用中超出“三个目录”规定的自费部分。 14、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可否支付健康体检的费用? 答:可以。 15、磁疗及精神病人的心理治疗、音乐疗法、工娱治疗是否属于本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诊疗项目范围? 答:属于。 16、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可否支付预防接种的疫苗费用? 答:可以。 17、根据相关规定,参保人每次就诊取药种类应不超过多少种?急诊处方用药一般为多少天?普通处方不超过多少天?慢性病用药以多少天为限? 答:5种;3天;7天;30天。 18、参保人在15日内因同一疾病(非急诊或恶性肿瘤化疗)再次住院的,按几次定额结算住院费用? 答:按一次定额结算住院费用。 19、社保经办机构与医院签订的医疗服务协议规定,非精神病病人连续住院时间超过多长的,定点医疗机构应及时书面通知社保经办机构? 答:超过5个月的。 20、精神病病人住院超过多长时间的,其床位费需要自费30%? 答:1年以上。 21、定点医疗机构向参保人提供超出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需由参保人自费时,定点医疗机构应履行什么程序? 答:告之并征得参保人或其家属签字同意。 22、参保人在商场、餐厅、公交车等公共场所受伤,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责任人无法确定或经司法强制执行程序未能得到赔偿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是否支付? 答:支付。 23、连续缴费满1年以上,一个社保年度内,职工医疗保险和外来劳务人员大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参保人住院核准医疗费用最高限额是多少? 答:30万元(含自付部分)。 24、门诊特定病种认定程序是怎样的? 答:应经本市市内二级以上医院(精神类疾病患者可到市慢性病防治站、红旗医院、平沙医院)医疗保险专家库中所属专科医师确认符合相应病种的认定标准,医院医务科加具意见,社保经办机构核定。 25、享受门诊特定病种待遇的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可在市内定点医疗服务单位中选择几家作为其门诊特定病种的费用结算机构? 答:1至3家。 26、门诊特定病种的参保人因探亲、访友或旅游等原因离开本市不超过12个月的,需办理什么手续才可报销在市外发生的门诊特定病种医疗费用? 答:事先书面告知市社保经办机构。 27、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享受门诊特定病种待遇时,是否需先用完其年度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金额? 答:不需要。直接按门诊病种有关待遇规定支付。 28、“溃疡性结肠炎”属于职工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范围吗? 答:属于。 29、职工医疗保险在职参保人同时患有冠心病和糖尿病病种的,其门诊特定病种核准医疗费用的支付比例及限额分别是多少? 答:支付比例为50%,支付限额为7000元(含自付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