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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农渔发[2010]27号
【颁布时间】 2010-07-21
【实施时间】 2010-07-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094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农业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主管厅(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产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海区渔政局:
  渔业是高风险行业,受自然条件、气候变化等因素影响较大。近年来,尤其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8〕113号,以下简称《通知》)印发以来,各地高度重视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开展渔民宣传教育和培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全国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取得较大进展。但由于受极端灾害性气候事件增多、渔业安全基础设施相对落后以及水上交通运输活动频繁等因素影响,渔业安全生产形势仍然比较严峻。
  渔业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在基层,关键在基础。为深入贯彻落实《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努力构建渔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扎实推进“平安渔业”建设,农业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决定于2010-2011年在全国开展“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并制订了《“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方案》(见附件)。各地渔业、安全监管等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创建活动。通过开展“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构建渔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减少渔业安全事故,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渔业健康发展和渔区社会稳定,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更大贡献。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2010年8月15日前将方案报送农业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联系人:渔业局渔船渔港处 朱宝颖
  联系电话:010-59192954
  传真:010-59192929
  电子邮箱:boffad@agri.gov.cn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系人:颜彬
  联系电话:010-64463012
  传真:010-64464005
  电子邮箱:yanb@chinasafety.gov.cn
  附件:
  
  
“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努力构建渔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减少渔业安全事故,实现渔业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农业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决定于2010-2011年在全国开展“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并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近年来,尤其是《通知》印发以来,各地高度重视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开展渔民宣传教育和培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全国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取得较大进展。但由于受极端灾害性气候事件增多、渔业安全基础设施相对落后以及水上交通运输活动频繁等因素影响,渔业安全生产形势仍然比较严峻,渔业安全生产管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通过开展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各地政府特别是基层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针对当前渔业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加大对渔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提升渔业防灾减灾能力,构建渔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减少渔业安全事故,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渔业健康发展和渔区社会稳定。
  
  二、创建内容和标准
  “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以县(包括县级市、区,下同)为单位开展,主要创建内容和标准如下:
  (一)政府重视,渔业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完善。县政府重视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将渔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纳入政府工作考核内容,加强对“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在所辖地区积极开展“平安渔业示范乡(镇)、村、船”等相关创建活动。渔业、安全监管、海事等部门建立协调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建立“政府领导、渔业主抓、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机构健全,监督管理和防灾减灾工作保障有力。渔业安全监管体系健全、经费保障到位,所辖乡(镇)设有负责渔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工作机构和人员,渔村设有专(兼)职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员,各层级管理职责明确,责任落实。渔船、渔港、航标、通讯、导航、消防、救生等安全装备和基础设施配备齐全、运行良好。沿海重点地区积极推动渔船安装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和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建设,努力提高渔船装备水平。渔业信息服务和突发事件应急指挥调度机制运行顺畅,渔业突发事件应急、海难救助、防灾减灾能力有保障。渔业保险参保率高,风险保障机制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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