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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2010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望结合各自实际,创造性地贯彻落实,推进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再上新水平。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一o年三月十八日 2010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10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市委、市政府“转方式、调结构、促增长、惠民生、保稳定”的中心任务,着力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工作,推进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增强应急管理预防处置能力,夯实基层应急管理基础,全面提高我市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一、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工作 (一)提高政府值班系统值守应急能力。制定完善值班工作规范,修订突发事件信息处理流程,完善值班电话数字化管理系统,加强对各县(市)区、市政府各部门值班工作的指导检查,推进值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强化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进一步拓宽值班信息报告渠道,完善信息报告制度,鼓励社会公众报告和举报,设立基层信息员,提高信息报告效率。坚持信息报送工作通报制度,推动信息报告工作地方立法,有效防止突发事件信息迟报、谎报、瞒报、漏报现象。 (三)加强突发事件信息综合研判。开展突发事件信息分析研判和趋势预测会商,强化风险评估;突出各类突发事件的规律研究,及时提出防范应对措施建议,提高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针对性和准确性。 二、进一步加强综合协调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一)完善应急处置联动机制。针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特点,实施部门会商指挥和高效联动,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与驻济部队的联系沟通,积极争取部队支持地方抢险救灾。加强与新闻媒体的交流合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优势收集突发事件相关信息,引导媒体及时、准确、客观地报道突发事件。 (二)拓宽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移动通信、互联网等拓展和延伸预警信息发布渠道,继续完善气象灾害预警短信和“城市电视”信息发布系统,提高预警信息发布效率。 (三)加快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应急救援队伍协调运行办法(试行)》(鲁政办发〔2009〕131号),尽快形成健全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强化应急志愿者的培训和管理,制定出台加强应急救援志愿服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加强与应急管理专家的交流,充分发挥专家作用,为专家参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应急管理科技攻关创造良好条件。 (四)加大应急管理投入力度。加强应急设备和装备配置,应急管理所需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建立应急物资调运机制,强化应急物资科学监控和调度,逐步实现各类应急资源的共享。推进应急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研究制定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与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继续推进防空防灾应急疏散基地建设,争取打造成全省样板基地。 (五)启动市政府应急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各部门指挥平台资源,搭建统一高效的市政府综合应急平台,尽快实现与国务院、省及县(市)区应急平台的互联互通及各层面部门之间的链接。 三、进一步加强应急预案管理 (一)完善预案体系。修订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推进县(市)区、乡镇(街道)及社区、行政村预案制定工作,不断扩大预案体系的覆盖面。尽快编制和完善灾害性天气应急预案等关系城市运行和民生的重点预案。 (二)规范预案管理。认真落实《预案管理办法》,加强各级各类预案的有效衔接,规范应急预案的编制、审批、发布、备案、修订、启动等相关程序。 (三)加强预案演练。制订年度应急预案演练工作计划,适时开展针对各种突发事件的桌面演练、实战演练及专项演练、综合演练,增强各类应急预案的实效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上半年和下半年各组织一次综合演练,并对各级各部门预案演练情况进行督促指导。 四、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宣教培训 (一)拓展宣教形式。开通市政府应急管理网站,广泛宣传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应急常识和应急技能。编印应急知识科普读物,制作多媒体动画和应急模拟动漫游戏,通过免费发送和各类媒体刊登播放,提高应急科普实效。结合“全国防灾减灾日”和《突发事件应对法》实施3周年,开展形式多样的应急管理宣传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