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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西安市政府
【发文字号】 市政发[2010]27号
【颁布时间】 2010-03-18
【实施时间】 2010-03-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106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的意见

[接上页]

  (三)大力提升服务质量。在旅游、商贸、交通、电信、医疗卫生、金融、保险、现代物流、房地产等服务行业,全面制定并推行服务业质量标准,完善服务业质量标准体系,形成一批具有品牌优势、在国际国内有影响力的精品服务项目和大型现代服务企业;着重培育壮大旅游、文化、现代物流三大产业,使其成为服务业发展的新亮点,服务业用户满意度指数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促进整体服务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到2015年,服务业基本实现规范化、标准化,制(修)订100项以上地方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培育50个以上西安服务业名牌企业。旅游、商贸、交通、电信、金融、物流等主要服务行业顾客满意率达90%以上。
  
  (四)优化改善生态与环境质量。以污染综合防治为重点,加大科技投入,强化监管体制,建立适应现代化社会发展需要的环境保护标准体系。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技术手段,全面改善城市与农村的环境质量,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建立80个农业科技标准化示范项目。建立完善环境监测体系,严格执行污染物减排标准,实施清洁生产。发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的带头示范作用,使先进适用的国际与国家标准、清洁生产标准、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标准、环境保护技术和生态保护标准得到普遍推广。到2015年,工业污染源实现全面达标排放,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与恢复,城乡环境面貌明显改观。
  
  四、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的工作重点
  
  (一)全力提高全民质量意识。通过实施不同层次的质量教育与培训,使质量知识在全社会得到普及,先进质量管理理论和方法得到推广应用;质量文化和质量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公众质量投诉和维权渠道畅通,市场经济秩序明显好转,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整治,基本清除区域性质量问题和造假现象。形成关心质量、重视质量、参与质量、监督质量、享受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突出发挥名牌带动作用。以实施名牌发展战略为抓手,进一步加大对工业产品名牌、农业产品名牌和服务业名牌的培育、扶持和宣传力度,着力打造西安的优势服务和特色品牌,不断提高名牌企业和名牌产品的质量效益。鼓励企业加大科研开发经费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品牌价值和竞争实力。加强名牌产品生产企业与著名流通企业的合作,促进名牌产品的销售。发挥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的作用,促使各类生产要素向名牌企业集聚,加快形成一批以市名牌为基础、省名牌为骨干、中国名牌为标杆,品牌影响面广、经济带动力强的优势企业集团和名牌产品集群。
  
  (三)着力提升标准化工作水平。紧紧围绕装备制造业、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的提升与发展,大力推进实施标准化。以发展绿色经济为前提,以促进自主创新、节能降耗、环境保护和农产品、食品安全为重点,建立健全我市科学、统一、规范的标准体系。要引导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标准,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专利及时转化为标准,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四)推动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按照国家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要求,把产品质量作为衡量企业诚信水平的重要指标,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质量信用制度。建立健全企业质量诚信档案,开展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实行分级分类监管。对守法经营、质量过硬的企业要加强宣传和扶持;对管理薄弱的企业,要加大监管和巡查力度;对制假售假的企业依法查处并予以曝光。加强质监、工商、税务、公安、安监等部门以及银行等单位的合作,加快整合企业诚信信息资源,建立规范的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机制和信息发布机制。探索建立质量违法违规企业的“黑名单”制度,严厉惩处企业失信行为。积极发挥有关社会组织的作用,促进行业自律,打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
  
  (五)加强质量保障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对质量科学的研究与试点工作,加大对质量安全风险的分析与评估,强化各类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和能力验证,提高质检机构的技术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大投入、整合资源的要求,加强质量监督检验检测机构和设施建设,抓紧国家西安质检院、特检院和国家低压电器质检中心建设并按期投入使用,积极争取新的国家级质检中心建设项目,打造技术装备精良,检测水平高、支撑能力强的国家级区域公共检测平台。在全市建立起较为完善的产品质量溯源体系,在企业中大力推广测量管理体系认证,提高企业计量器具的配备率和受检率。不断完善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体系、应急反应和安全评价体系,全面提高应对特种设备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提升食品、农产品、药品等产品的监督检验和应急技术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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