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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建设经济文化强市、打造国际旅游名城提供法治保障。 一、进一步提高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 1.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讲座制度,制订年度计划,政府及其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每年集体学法不少于4次。建立健全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做到学法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积极探索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核的新途径、新方法。加强对公务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在公务员培训、考试、竞争上岗时,应当增加法律知识的比重。〖htk〗(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司法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 2.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每2年对在岗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一次依法行政知识培训”的要求,分批次组织好今年的法制培训。培训情况、考试成绩要作为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市政府各执法部门、单位) 二、积极推进科学民主决策 3.严格落实行政决策制度机制。继续抓好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听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实施情况评价、追究等制度的贯彻落实。建立重大事项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开放式决策机制。注重发挥专家咨询机构和法制机构在全市经济与社会发展、城市规划管理、公共服务、民主法治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参谋作用。(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监察局、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委、规划局等) 4.深入开展法制服务和调查研究。围绕建设经济文化强市、打造国际旅游名城目标任务,建立健全政府法制机构参与审核对外签订重大经济合同制度,探索建立“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的法律事务风险防范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法制工作机构在重大经济活动中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市政府相关部门、单位) 三、加快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5.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加快行政许可配套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阳光运行机制。继续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提高审批效率,打造行政审批、资源配置、公共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政府服务平台。(牵头单位:市监察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等) 6.加强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紧紧围绕经济运行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搞好经济规划和宏观调控。减少微观管理,加强政府采购、投融资、项目招投标、土地招拍挂等制度建设,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机制,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监察局、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委、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工商局、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等) 7.继续深化政务公开。继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泰安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泰安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规定》、《泰安市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办法》等规定的贯彻落实,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年度报告、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制度,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发展改革委、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市电子政务办公室等) 8.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在开展行政指导、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常规行政管理方式基础上,认真探索实施行政合同、行政给付、特许经营等新的行政管理方式,实现政府管理方式的创新。(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委、规划局、国土资源局、泰山管委、水利渔业局、农业局、交通运输局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