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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六)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制定《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明确安全监督人员的职责,规范安全监督人员行为。做好对全省各级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进行资格认证和对安全监督人员的考核工作。制定《河北省省管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积极探索实行地域和企业差别化管理的办法,研究出台《河北省建设工程量化评分管理办法》。 (七)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加大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力度,组织专项监督检查。深入开展多发事故的专项整治,加大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巡查的频次和对违规企业、人员的处罚力度。继续开展以预防坍塌、高处坠落和起重机械事故为重点的多发性事故专项整治,严控群死群伤事故发生。完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备案登记等管理制度,开展起重机械设备专项检查。对多发事故的生产环节、施工企业实行矫枉过正的办法,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 (八)继续开展安全文明工地创建。认真宣传贯彻《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标准》(db13(j)/t100-2009)和《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资料管理标准》(db13(j)/t101-2009),规范“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的评定标准和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要求,提高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标准化水平。 (九)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加强安全生产的各项政策、法律、法规宣贯工作。加大《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监督执行力度。在全省组织开展“一十百”大型安全教育活动,即上一堂安全教育课、选树十家安全先进企业、开展百万农民工安全知识普及答卷。组织分层次、多形式、有重点的开展安全专业培训。尤其是加大一线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安全监管人员的培训力度。 (十)进一步加强质量和安全信息化建设,构筑信息共享平台。以信息化建设加强质量和安全监管和技术服务,逐步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网上办公、远程管理。 四、完善技术标准体系,加强工程标准定额管理 (一)以贯彻落实《河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为主线,进一步完善全省建筑节能减排应用技术标准体系,为全面推行“四节一环保”提供技术依据;发布实施河北省《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程》和《居住建筑节能检测技术标准》;编制《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标准》、《预拌混凝土矿物掺合料应用技术规程》等标准,启动《02系列结构标准设计图集》的修编工作;准备《05系列建筑标准设计图集》修编的前期工作;开展《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宣贯培训。 (二)组织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监督检查,加大对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完成08定额中房屋修缮(古建明清分册)、建筑安装工程节能定额的修编工作。做好全省建筑工程最高限价和竣工结算备案工作。加强造价信息采集、发布、指导工作,提高造价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权威性,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各方提供服务。 五、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推进行风和党风廉政建设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精神,深入推进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专项治理工作,突出抓好招投标和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认真落实《河北省关于开展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切实加强法规制度和长效机制建设,确保取得实效。要进一步加大对工程建设与建筑节能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组织开展建筑市场专项稽查,依法治理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转包和违法分包、不履行监理职责等突出问题,重点查处规避和虚假招标投标,不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未办理竣工备案手续交付使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问题,违反建筑节能标准设计、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典型案件曝光制度。 (二)推进建设行政相对人违法行为记录工作。对工程建设与建筑节能违法行为要及时、完整的记入河北省建设行政相对人违法行为记录系统,开展全省建设行政相对人违法行为记录工作的专项检查,建立记录信息使用与共享机制,完善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三)完善稽查执法管理制度,规范稽查执法工作。印发《关于加强建设稽查执法工作的意见》,加强层级监督指导;建立和完善建设违法行为举报投诉管理、稽查执法巡查、案件管理、行政执法责任与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落实行政处罚案件备案、执法情况和行政处罚情况统计报告等制度;强化部门之间协商联动机制建设,规范建设稽查执法管理工作。 (四)坚持两手抓,扎实推进行风建设,统筹兼顾,做到日常业务与行风建设工作同时布置、同时落实。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干部职工爱岗敬业,明礼诚信,满意服务,文明执法。选树行风建设先进典型,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激励作用。在全系统努力营造向先进模范学习,争创一流业绩,争做服务明星,文明执法标兵的良好氛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遏制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