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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中共重庆市委科技工委
【发文字号】 渝科工委[2010]18号
【颁布时间】 2010-03-16
【实施时间】 2010-03-16
【效力属性】 失效
【法规编号】 49135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共重庆市委科技工委关于印发《市委科技工委领导干部和处室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分工责任制》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系统各单位:
  
  现将《市委科技工委领导干部和处室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分工责任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处室、各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重庆市委科技工作委员会
  
  2010年3月16日
  
  

  
  
市委科技工委领导干部和处室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分工责任制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和市纪委三届六次全会精神,根据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实施办法》(渝委发〔1998〕40号)、《关于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见》(渝委发〔2008〕16号),特制定市委科技工委领导干部和处室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分工责任制。
  
  一、责任主体
  
  市委科技工委书记、科委主任周旭对科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其他委领导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处室、系统各单位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牵头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科技纪工委书记、副书记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二、责任项目分解
  
  1.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和市纪委三届六次全会精神。周旭同志负责。纪工委监察室牵头,会同机关各处室及系统各单位负责落实。通过职工会议、组织生活会、专题学习讨论会等方式认真组织学习,把握会议精神实质,结合科技系统实际贯彻落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2.加强对市委、市委科技工委重大决策和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黄明会同志负责。办公室牵头,会同组织人事处、纪工委监察室负责落实。要认真学习贯彻市委三届六次全会和全市科技工作会议精神,制定贯彻方案,出台具体措施,抓好落实。严明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坚决维护、执行市委、市委科技工委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314总体部署,开展对加强和改善科技自主创新、科技构建和谐重庆、“一中心、一基地”建设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3.深化制度创新,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蒙和平同志负责。纪工委牵头,会同机关各处室及系统各单位负责落实。对照我委《工作规划》方案和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深入推进预防腐败制度创新,建立健全覆盖科技项目审批、资金管理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预防学术腐败制度,科技项目廉政责任制度,科技项目实施重点抽查制度,重大科技项目实施监理制度,科研院所转制后的廉政管理制度等。
  
  4.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黄明会同志负责。宣传统战处牵头,会同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纪工委监察室及系统各单位负责落实。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利益观、权力观为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认真贯彻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加强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促使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严格民主生活会制度、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制度;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
  
  5.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蒙和平同志负责。纪工委监察室牵头,会同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办公室、条件财务处及系统各单位负责落实。认真执行中共中央最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挥霍公款、铺张浪费,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等问题。
  
  6.推进党务公开工作。黄明会同志负责。组织人事处牵头,会同办公室、机关党委、纪工委监察室及系统各单位负责落实。贯彻民主集中制,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认真执行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反映等制度,及时公布党内信息;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渠道,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落实好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
  
  7.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黄明会同志负责。办公室牵头,会同机关各处室负责落实。认真执行中央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和今年市委提出的控制公用经费开支的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坚决制止奢侈浪费的行为。进一步规范接待制度,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得以参加会议、学习、培训等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认真解决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的问题和各种会议过多过滥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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