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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市发改委、文广新局负责落实。 22.加快旅游产业发展。推动景区资源整合,深入推进与知名旅游企业战略合作,促进旅游业转型升级。着力打造龙门石窟旅游精品景区。完善旅游基础设施体系,提升旅游服务水平。 市旅游局负责落实。 (三)强力推进文化体制改革。 23.全面启动国有文艺院团转企改制,完成市级和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市的市县两级国有院团转企改制任务。加快推进经营性报纸、期刊、出版单位转企改制。全面推进电台、电视台制播分离。完成县级以上国有电影发行、放映单位转企改制任务。 市发改委、文广新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4.鼓励组建综合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完成市、县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任务。 市文广新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五、深入推进改革开放 (一)强力推动改革创新。 25.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全面启动市属企业脱钩改制。加快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步伐,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扩大外部董事制度试点。 市国资委负责落实。 (二)抢抓机遇扩大开放。 26.加快洛阳机场航空口岸建设,推行“一站式”通关,提高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 市发改委,洛阳海关负责落实。 六、积极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一)切实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 27.把就业作为民生之首,坚持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实施“就业促进行动计划”。发挥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带动就业的作用,提高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产业、民营经济和服务业吸纳就业的能力。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8.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举办“万企千场”大学生就业专场招聘会。做好复转军人就业安置工作。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做好“零就业家庭”、“4050”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众的就业援助。改善农民工就业服务,强化技能培训,新增转移就业农村劳动力100万人。深入开展全民创业活动,力争实现以创业带动就业40万人。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工委、教育局、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二)继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29.扩大企业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覆盖面,基本解决各类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医疗保障问题,基本实现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制定完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继续抓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局负责落实。 30.落实被征地农民补偿机制和社会保障制度,切实解决好失地农民的生活保障问题。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31.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大投入,加强廉租房及经济适用房建设与管理,着力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以铁路和工矿企业相对集中的城市为重点,加快工矿、城市棚户区改造。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住房办、大改办、发改委负责落实。 (三)大力发展社会事业。 32.组织办好省第十一届运动会。 市体育局负责落实。 (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33.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安全发展行动计划”,开展“安全河南”创建工作。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市安监局、煤炭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34.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形成依法有序表达诉求、及时有效解决问题的社会环境。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妥善处理土地征用、拆迁安置、企业改制、环境污染、劳资纠纷、涉法涉诉等方面的矛盾和问题。完善应急管理机制,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和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健全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积极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市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35.推广“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加强社区建设,完善村民自治。 市民政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36.继续加强国防教育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支持驻豫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建设,不断提高预备役部队、民兵和人民防空建设质量;深入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巩固发展军政军民团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