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浙安监管办[2010]36号
【颁布时间】 2010-03-16
【实施时间】 2010-03-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140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2010年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
  现将《浙江省2010年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六日
  

  
  
浙江省2010年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要点
  

  2010年全省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为主线,紧紧围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基层基础、完善长效机制等重点目标任务,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强化全民安全意识,推进安全文化建设,为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
  
  一、宣传重点
  (一)全面宣传“安全发展”理念。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六中全会再次强调“安全发展”,并把安全生产纳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布局,党的十七大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安全发展”的科学内涵和以安全发展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理论体系,宣传安全生产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宣传党的安全生产方针,用“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指导工作。
  (二)全面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继续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突发事件应对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浙江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大力普及安全法律知识,引导公众了解党和政府在安全生产方面采取的一系列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政策措施和相关法律规定,强化全社会的安全法制意识。通过宣传活动,在全社会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法律观念,贯彻“依法治安”方略。
  (三)全面宣传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2009年11月3日,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浙委〔2009〕88号,以下简称《意见》),这在我省是第一次,是省委、省政府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又一重大举措。《意见》明确提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 “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工作格局,对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和单位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在多个方面有重大突破和创新。大力宣传省委、省政府《意见》是今年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的重中之重。要通过宣传,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意见》上来,在全社会营造齐抓共管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四)全面宣传党委政府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举措及所取得的成绩。大力宣传省委、省政府在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决策,积极、全面地宣传全省安全生产的总体要求、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作和政策措施、队伍的新风貌、工作的新举措。宣传做好安全生产的有利条件,进一步树立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五)全面宣传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两个负责制。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其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要从企业讲求诚信、政府依法监管、行业有效指导、社会广泛监督四个基本途径推动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的落实;从切实履行好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四项职责推动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落实。通过宣传,引导企业树立安全诚信意识和安全道德观念,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依法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推动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强化安全监管,加强行业管理,落实工作措施,努力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六)全面宣传安全生产先进典型。积极宣传安全生产监管领域的先进典型,让社会更多地了解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对社会做出的贡献和他们的崇高精神。及时发现总结各地、各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在更大范围内进行交流、借鉴和推广。积极宣传安全企业、安全社区、安全乡镇等重点区域安全工作的典型和经验,特别是要宣传在安全常识的普及和应用管理中的典型和经验,引导人民群众重视安全、学会安全。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