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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浙安监管办[2010]36号
【颁布时间】 2010-03-16
【实施时间】 2010-03-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140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2010年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

[接上页]
(二)要加大安全生产社会公益宣传力度。省委、省政府《意见》要求“各级宣传部门要协调新闻媒体安排一定的时段或专门的版面,用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工作举措、先进典型、经验等方面的公益性宣传”。名地要根据省委、省政府的意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抓好重要时期,重点工作的宣传,通过开设专栏、播发公益广告等形式,提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
  (三)要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沟通合作。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在主流媒体发布重要信息,积极争取电台、电视台、报社、新闻网站的合作和支持,激励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关心、关注安全生产工作。注意了解和掌握有关媒体特别是网上有关安全生产的新闻报道。加强与主流媒体的联系、沟通,主动引导舆论宣传导向。
  (四)要加强安全生产宣传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各级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机构建设,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政意识,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的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宣传思想文化主渠道的畅通。要加强培训,切实提高各级安全监管宣传人员工作水平,提高运用媒体推动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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