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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徐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徐政发[2010]30号
【颁布时间】 2010-03-16
【实施时间】 2010-03-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142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徐州市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徐州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徐州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
  

  为加快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着力构建城乡一体、科学合理的森林生态体系,切实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晶位,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根据国家林业局《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现就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城市、森林、民生”为主题,围绕建设绿色生态徐州,深入实施“森林围城、森林进城”战略,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总体推进、分期达标,城乡联动、全民参与,增加森林资源总量,构建以森林植被为主体的国土生态安全体系,切实改善生态环境,打造生态宜居城市,努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2011年末全面达标,建成国家森林城市。形成一市六城(徐州市和丰县、沛县、睢宁、邳州、新沂、贾汪生态城市)、四条轴线(徐淮路、徐海路、徐丰路、徐沛路沿线生态城镇)、两湖五区(骆马湖、微山湖和泉山、马陵山、炬山、艾山、大洞山风景区)、两网四山(农田林网、绿色通道网络和铜山北部、贾汪邳州接壤区、新沂东部、邳睢铜接壤区4片丘陵山区)、两带群星(大运河、故黄河沿线防护林带和村庄、居住区、单位庭院等绿化点)的城市森林格局。
  (二)具体目标
  林业生态建设:重点抓好新农村绿化,提升围村林和村庄绿化档次;林网建设、湿地保护、山地绿化,提高生态防护效果;沿路、沿水绿化,提高绿色通道标准;城镇街道、单位庭院、居住小区、游园广场绿化,实现城镇绿化达标。到2011年,新造林1.5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30%,其中郊区(城区扣除城市建成区的部分)森林覆盖率20%以上;城镇镇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分别达33%、35%、9平方米以上;村庄绿化覆盖率40%以上。
  城市绿化(含各县市贾汪区城区):重点抓好道路、河道沿线绿化,建设高品位的景观带;广场、游园、景区绿化,建设高水平的精品绿地;单位庭院、居住小区绿化,建设园林式单位、居住区;城乡结合部、周边山地绿化,建设高标准环城防护林带。到2011年,徐州市城市建成区新增绿地750公顷,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分别达 36%、40%、13平方米以上,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6.5平方米以上;各县(市)、贾汪区城市建成区新增绿地1050公顷,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分别达34%、 36%、10平方米以上,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6平方米以上。
  (三)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1月--2010年2月):在前期考察调研的基础上,提出申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请示,争取省政府、省林业局的支持,取得国家林业局的批复。组织召开创建动员大会,正式启动创建程序。市、县成立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业务人员集中办公,全面开展创建工作。组织编制《江苏省徐州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落实创建目标责任,发动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市民积极投身创建工作,全面掀起国家森林城市创建热潮。
  2.创建实施阶段(2010年2月--2011年8月):各责任单位对照目标任务,认真落实规划,精心组织实施,针对城市森林的薄弱环节和个别不稳定的硬件指标,大力开展城市森林建设,实施一批城市森林重点工程,建设一批城乡绿化精品工程,着力增加绿化总量,确保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各项评价指标全面达标。按规定要求组织出席2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策划制作展示徐州城市森林建设成就和风貌的专题资料,编辑和出版绿色徐州、古树名木等宣传画册。系统收集整理相关文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创森材料等,对照相关考评体系分类归档。
  3.申报验收阶段(2011年8月--2011年12月):根据创建进展情况,及时邀请国家和省林业局专家进行指导检查,及时整改落实专家的意见。根据考核评审要求排出一批有代表性的城市森林、城乡绿化现场,确定检查线路和现场简介,沿线及现场逐个对标找差,进行综合整治。准备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申报材料,迎接国家森林城市专家组的考核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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