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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冀教[2010]2号
【颁布时间】 2010-03-15
【实施时间】 2010-03-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172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中共河北省委教育工委、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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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坚持把课程改革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突破口,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研究制定义务教育学业质量基本标准,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加强对新课程改革背景下的普通高中教学指导。继续开展课改样本校建设,配合教育部开展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研究成果征集活动。大力加强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2010年春季起,民族团结教育列入地方课程,在全省中小学校全面开设。大力推进教学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过重课业负担。加强教育评价研究,扎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认真贯彻教育部《中小学实验室规程》,切实加强中小学实验室工作。筹备召开全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经验交流会,总结推广成功课改模式、先进教学方法和典型工作经验。
  9、深入推进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坚持义务教育就近、免试入学制度。继续推进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创新实践成果评价相结合的综合评价考试升学办法。继续推行将公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公助生招生指标,按一定比例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的招生办法,公助生分配比例提高到80%。颁布《河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意见》,配合新课程改革做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开展高中课程改革后高考方案改革调研,初步拟定我省新课改后高考改革方案并征求意见。规范并稳步推进和扩大单独考试招生改革。
  10、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以冬季长跑和大课间体育活动为抓手,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筹备举办河北省第十五届中学生运动会、河北省第十六届大学生运动会。举办河北省中小学体育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课评比观摩会,组织第三届普通高校体育课评优工作。加强和改进心理健康教育与卫生防病教育,指导高校开设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组织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实施河北省学生军训教学评价实验,促进军训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11、搞好教育科学研究工作。全面启动有效教学与有效学习的研究和推广工作。继续推进“河北省县域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综合实验项目”建设,加强对实验县实验过程的督促指导,形成阶段性研究成果。完成河北省中小学学科名师评选工作,初步建立起全省“学科名师库”。进一步调整教育科学研究规划的方向,加强适应我省教育发展的政策性研究和实际问题研究。
  
  三、以农村义务教育为重点,着力提高基础教育发展水平
  12、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继续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巩固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健康发展。加大对贫困寄宿学生资助力度。完善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加大对少数民族县区义务教育的支持。做好免费教科书发放和循环教科书使用工作。
  13、进一步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继续大力改造中小学危旧校舍,组织实施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坚持在政府投入为主的前提下,通过闲置校舍置换、土地开发政策调控和社会捐助等方式,广开融资渠道,加大资金的筹措力度。加强对校安工程的技术指导和过程监督,确保工程质量。继续组织实施国家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继续抓好明德小学校舍建设工程,推动高标准农村小学建设。继续抓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巩固和提高,深化教育教学应用和技术服务工作,加强教师信息技术培训,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加快网络课程资源、网络综合实践资源、学生自主学习资源和省级教师开放、互动网络平台的建设,做好应用指导与服务工作。积极做好邵氏基金赠款项目的争取和组织实施工作。
  14、切实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摆在重中之重的地位。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场经验交流会议精神,以县级行政区域内率先实现均衡为工作重点,大力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间均衡发展。总结我省前一时期工作经验,研究制定进一步推进我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大农村学区建设和联合校等四种模式的推广力度,全面提升义务教育办学水平。启动第二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县(市、区)评选工作。加大义务教育阶段校长和教师的培训、交流力度,以实施国家特岗计划为抓手,继续探索和创新农村中小学教师补充机制。在制定政策、配置资源、安排资金时优先保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需要,并向农村地区和薄弱学校倾斜。科学确定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的规模、层次和速度。通过公共交通、校车、寄宿制等多种形式,切实解决学生上学远的问题。积极开展“提升明德小学教育质量”工程,努力提高农村小学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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