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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3、进一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和社会服务的能力。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特别是企业需要,安排一批重点科技攻关项目。加强高层次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启动《河北省高校优秀创新团队计划》,完善“燕赵学者”遴选和评估办法,抓好百名优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新建若干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召开实验室(中心)主任座谈会,推进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面向应用本科和示范高职,启动河北省高校应用技术研发中心建设计划;深入探索高等学校与经济社会紧密结合的长效机制,开展“河北省高校产学研合作推进年”活动,继续推动产学研合作;成立高校科学技术委员会和社会科学委员会,大力加强学风建设;繁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启动河北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建设计划,组织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社科重点项目研究。做好哲学社会科学骨干教师研修工作。提高高校学术期刊质量,积极稳妥地推进体制改革。 24、做好研究生教育工作,进一步提升高水平人才的培养质量和规模。做好博士硕士立项建设单位项目建设和新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增列审核工作。适应构建河北现代产业体系的需要,完善学科类型,优化学位授权结构,大力发展专业学位教育,积极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切实抓好工程、教育、农林和管理类专业学位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试点。继续深入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开展“研究生教育发展创新的探索与实践”立项研究,抓好重点项目的开题、中期检查和验收结题。加强学位论文检查督导,继续开展评选省级优秀博士硕士论文。切实抓好硕士学位授权点评估,促进研究生教育质量不断提高。 六、加强师资建设,培养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25、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深入推进师德师风建设,积极开展向模范教师学习活动,建立健全师德考评与激励机制,引导与鼓励广大教师加强师德修养,大力弘扬“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高尚精神,建立一支品格优秀、业务精良、职业道德高尚的教育工作者队伍。 26、深化中小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教师编制动态管理机制,统筹考虑城乡中小学需求,拉齐农村与城镇学校教师编制标准,适当为农村学校增加编制,建立定期核编和编制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岗位设置和岗位聘任制度,深入实施绩效工资改革,完善教师绩效考核机制。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完善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教师机制,健全以优化结构和竞争择优为导向的教师资源均衡配置机制。进一步建立完善中小学校长任免、培养、培训和绩效考核等制度建设,加大培养培训力度,大幅提升中小学校长素质。 27、加大高校教师队伍建设力度。继续做好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组织实施好国家“千人计划”和省“百人计划”工程,进一步完善职称评审、岗位设置和岗位聘任工作,规范高校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人员职称评聘工作。积极做好绩效改革的相关准备工作,探索建立教师考核新机制。 28、重点抓好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继续实施国家特岗教师计划,加强省级统筹,强化考试考核环节,进一步提高招聘质量。继续开展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实施“万人支教工程”。深入推进师范大学生到农村学校顶岗实习工作。认真研究解决农村教师医疗、住房等实际问题。 29、深化教师教育改革。充分利用教育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积极开展中小学教师培训。做好“国培计划”,争取更多国家师资培训经费,推进中小学教师素质提高工程。推动教师培养基地建设,建立培养资格准入制度,在综合性院校建立教师教育学院。建立教师教育专业合格证书制度。推进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建设,提高教师进修学校办学效益。认真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启动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现状调查工作。 七、落实教育惠民政策,切实解决教育民生重点问题 30、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继续完善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等高等教育资助政策,进一步扩大普通高校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发放规模。认真落实中职免学费政策,继续对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助学金。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将学校事业收入的一定比例用于资助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研究制定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