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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无锡市政府
【发文字号】 锡政办发[2010]205号
【颁布时间】 2010-07-15
【实施时间】 2010-07-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247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无锡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重点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四)鼓励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资格和技能培训,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鉴定补贴。(责任单位:市人保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五、强化见习实训,为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帮扶
  
  (一)鼓励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积极吸纳见习实训学员参加就业见习;继续引导一批社会责任意识强、管理规范、能够持续提供一定数量见习岗位的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申请成为见习基地;各高校要引导符合条件的未就业毕业生参加见习实训,以增强毕业生的执业能力。根据相关政策认真落实好无锡籍未就业毕业生见习实训活动经费,见习实训的毕业生在见习实训期间每月的生活费补贴按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50%支付;对承担见习实训的用人单位,按照见习实训人数给予每人每月150元的补贴。(责任单位:市人保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市教育局)
  
  (二)完善考核管理制度,建立更加规范的见习管理体制。对申报的见习基地要进行认真审核,对见习实训进展情况进行过程跟踪,督促各基地做好见习计划的安排、实施、反馈工作,按月上报实训情况,不定期地进行抽查,对见习基地的制度建设、组织管理、留岗情况定期进行督查评估,对实训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对管理不善或长期不提供见习岗位的取消基地资格。(责任单位:市人保局)
  
  六、健全援助体系,努力为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援助
  
  (一)各级总工会、民政和人保部门要对认定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进行摸底登记,建立“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库”,采取“一对一”的方式,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进行重点指导、重点推荐和重点帮扶。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应当在《就业失业登记证》上予以注册,凭证享受规定的税费减免、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小额担保贷款、免费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等优惠扶持政策。各级机关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免收低保家庭、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的报名费和体检费。(责任单位:市人保局、市总工会、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无锡工商局、市地税局、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
  
  (二)对吸纳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企业,与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按实际招用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人数,在相应期限内,可按企业为其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补贴,累计补贴期限最长为3年。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仍由个人负担。(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市人保局、市财政局)
  
  附件:1.2010年无锡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重点目标分解表
  
  2.各类报表
  
  附件1:
  
  2010年无锡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重点目标分解表(一)
  
  

区域

全市接收毕业生人数

见习实训

见习基地

实训人数

江阴市

4000名

25家

200名

宜兴市

4000名

25家

200名

锡山区

3000名

10家

45名

惠山区

3000名

10家

45名

崇安区

1000名

5家

40名

南长区

1000名

5家

40名

北塘区

1000名

5家

40名

滨湖区

2000名

5家

40名

新 区

4000名

10家

45名

其他

6500名

-

-

合计

29500名

100家

695名


  
  2010年无锡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重点目标分解表(二)
  
  

项 目

数量

部 门

数量

备 注

高校毕业生招聘会

80场

76场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76场

江阴市、宜兴市各18场;锡山区、惠山区各8场;滨湖区、新区各5场;崇安区、南长区、北塘区各2场;市级8场

就业指导

50场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30场

江阴市、宜兴市各4场;锡山区、惠山区各2场;滨湖区、新区各2场;崇安区、南长区、北塘区各2场;市级8场

市教育局

20场

 


  
  附件2: 各类报表
  
  在锡高校2010年毕业生情况统计表
  
  填表单位:(盖章) 年月日
  
  

总数

生源地

博士

硕士

本科

大专

 

无锡籍

非无锡籍

 

 

 

 

 

 

无锡籍

非无锡籍

无锡籍

非无锡籍

无锡籍

非无锡籍

无锡籍

非无锡籍

 

 

 

 

 

 

 

 

困难家庭毕业生情况

总数

生源地

博士

硕士

本科

大专

 

无锡籍

非无锡籍

 

 

 

 

 

 

无锡籍

非无锡籍

无锡籍

非无锡籍

无锡籍

非无锡籍

无锡籍

非无锡籍

 

 

 

 

 

 

 

 


  
  联系人:  电话:
  
  填表说明:
  
  1、此表由市教育局负责填写,每年11月30日之前上报次年毕业生情况;
  
  2、统计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3、无锡籍指入学前户口所在地为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地区的高校毕业生;
  
  4、困难家庭毕业生根据各高校既定的标准进行统计。
  
  在锡高校2010年月份毕业生就业情况统计表
  
  填表单位:(盖章)年月日
  
  

就业总数

就业率

生源地

博士

硕士

本科

大专

 

 

无锡籍

非无锡籍

 

 

 

 

 

 

无锡籍

非无锡籍

无锡籍

非无锡籍

无锡籍

非无锡籍

无锡籍

非无锡籍

 

 

 

 

 

 

 

 

困难家庭毕业生就业情况

就业总数

就业率

生源地

博士

硕士

本科

大专

 

 

无锡籍

非无锡籍

 

 

 

 

 

 

无锡籍

非无锡籍

无锡籍

非无锡籍

无锡籍

非无锡籍

无锡籍

非无锡籍

 

 

 

 

 

 

 

 

就业渠道

总数

政府机关

事业单位

国有企业

非公企业

自主创业

 

 

 

 

 

 

应征入伍

升学

出国

村(社区)任职

三支一扶计划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苏北计划

科研项目吸纳就业

其他

 

 

 


  
  联系人:  电话:
  
  填表说明:
  
  1、此表由市教育局负责填写,每月24日上报月度累计统计情况;
  
  2、统计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3、无锡籍指入学前户口所在地为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地区的高校毕业生;
  
  4、困难家庭毕业生根据各高校既定的标准进行统计。
  
  2010年月份毕业生接收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公章)年月日
  
  

项目

总数

单位性质

学历、学位

政府机关

事业单位

国有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民营企业

其它

博士

硕士

本科

大专

中专

单位录(聘)用

合计

 

 

 

 

 

 

 

 

 

 

 

 

市内生源

 

 

 

 

 

 

 

 

 

 

 

 

省内市外

生源

 

 

 

 

 

 

 

 

 

 

 

 

省外生源

 

 

 

 

 

 

 

 

 

 

 

 

派遣回原籍 未就业毕业生

 

--

 

 

 

 

 

本籍毕业生返锡就业率

 


  
  联系人:  电话:
  
  填表说明:
  
  1、此表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填写,每月24日上报月度累计统计情况;
  
  2、生源地指入学前的户口所在地;
  
  3、市内生源包括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生源毕业生;
  
  4、派遣回原籍未就业毕业生:2010年毕业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无锡籍(含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毕业生;
  
  5、本籍毕业生返锡就业率每年7、8、9、10、11、12月填报。
  
  2010年月份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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