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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1.鼓励交通运输企业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型。通过先进的管理方式和技术改造,深化运输结构调整,转变经营发展方式,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交通物流企业。 2.鼓励和支持交通运输企业以资产为纽带,与物流加工、仓储配送、货运代理、多式联运等企业通过兼并、联合、参股、控股、合作等多种方式进行资产重组,发展具有一定规模和行业特色的物流企业。 3.鼓励交通运输企业向现代物流承包、供应商转变,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规范货运代理企业经营行为,鼓励诚信经营的网络化货运代理企业优先发展。 4.培育和扶持集约化程度高、网络覆盖面大、组织方式先进的交通运输企业,凭借其完善的运输网络、较广的辐射范围、专业的运输能力,发展物流服务业务,并逐步形成专业性或区域性龙头物流企业。鼓励交通运输企业通过机制创新、模式创新,创立品牌,提高竞争力。 5.加强港站及枢纽站场建设,完善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十二五”期间,在公路货运枢纽站场建设方面将突出“融合、改造和提升”。“融合”:把公路货运枢纽站场建设融合到全省物流总体发展战略中去,与10大行业规划的物流基地相结合、与多种运输方式站场相结合、与大型物流企业需求相结合,充分发挥交通基础设施的配套作用。“改造”:对专业化市场需求明显但土地发展空间有限的现有货运枢纽站场,通过调整物流服务业务和范围,针对性地开展专业化物流服务,如:危险品物流服务、冷链物流服务、内陆集装箱口岸物流服务等。“提升”:拓展货运站场包装、流通加工、配送、物流信息等高附加值物流服务功能,在外贸集装箱货物运输服务需求明显的货运枢纽站场,积极争取商检、海关、税务、保险、银行等部门的配合,拓展报关、通关、保险、商检保税等配套物流服务。同时,结合我省内河航运发展,拓展港口服务功能和服务水平。 6.鼓励物流企业采用集装单元、射频识别、货物跟踪、自动分拣、立体仓库、配送中心信息系统、冷链等物流新技术,优化运输资源配置,提高车辆里程利用率和实载率,提升物流组织的自动化程度和动态监控能力。同时,加大对交通运输物流技术设备研发的支持力度,协调省自然科学基金对研发成果给予资助,努力提高货物运输装备现代化水平。 7.依托我省的“八卦来网”,加快交通运输公共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积极争取交通运输部试点示范项目,逐步扩大辐射范围,从而提高运输工具和交通基础设施的使用效率,为传统交通运输企业融入现代物流业提供服务,为中小物流企业提供交通物流信息服务,有效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同时,推动交通运输公共物流信息服务平台与政府职能部门、行业管理部门电子政务平台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鼓励并积极引导社会物流企业使用交通运输公共物流信息平台提供的物流信息服务。 8.按照2009年国家发改委、公安部、海关总署、保监会共同发布的《关于促进甩挂运输发展的通知》精神,做好甩挂运输在我省的推广工作。初步选择我省大型物流企业,在货运量稳定的运输线路上开展甩挂运输试点工作,并会同相关管理部门在挂车车检次数、挂车保险、海关监管对象、通行费征收等方面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和管理制度,为甩挂运输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 9.加快推进农村物流体系建设。农村物流体系建设要与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建设相结合,选择重要品种(如高价值的农产品)建立农产品绿色通道试点;通过发展“四站合一”(客运站、货运站、交管站和维修站)的运输模式,提高现有运输资源利用率;鼓励有实力的交通运输物流企业积极发展班车物流和货运公交,将小件物流与客运班线相结合,充分发挥客运运力优势;重视农产品冷链物流以及农资物流中先进物流技术的研发与推广工作,提高农村交通运输物流服务水平。 10.制定河南省龙头企业认定标准,对符合标准的龙头交通物流企业,依据交通运输部《关于促进道路运输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07]610号)文件精神,在物流园区(货运站场)建设、物流信息化建设、农村物流体系建设、采用先进运输方式等方面给予资金扶持。 (二)完善市场机制,加强市场监管 1.进一步完善法规体系。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配套规章的贯彻落实力度,研究制订《河南省道路货物运输与物流市场管理规定》,完善行业政策法规,营造规范、有序的现代物流发展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