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宁波市政府
【发文字号】 甬政发[2010]59号
【颁布时间】 2010-07-07
【实施时间】 2010-07-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263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商标战略促进经济发展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大力推进我市“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建设,充分发挥商标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现就我市实施商标战略、促进经济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市场为导向,以创牌为核心,以企业为主体,围绕商标注册、使用与保护,积极营造有利于商标发展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制环境,努力推进商标战略与经济工作的深度融合,促进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到2012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商标培育、发展、服务和保护的工作机制,市场主体商标品牌意识显著提高,注册、运用和管理商标的能力显著增强,企业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的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竞争力及影响力的商标品牌。具体目标包括:
  (一)全市注册商标总量突破65000件;
  (二)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的驰名商标达到25件,浙江省著名商标总量达到400件,宁波市知名商标总量达到900件;
  (三)服务商标达到6200件;境外注册商标达到7500件,全市参加广交会、华交会和消博会的重点出口企业都拥有自主出口品牌;
  (四)培育依托区域经济发展的专业商标品牌基地5家,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18件。
  
  二、发展重点
  (一)扶持发展农业商标品牌。加强农产品商标品牌建设,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积极鼓励农户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申请注册农产品商标,推动农副产品品牌化经营。加强优势特色农产品品牌整合,加快农业新产品开发,鼓励农业企业创牌经营,实现以商标为纽带的订单农业。挖掘传统农副土特产品发展潜力,突出本地特色,鼓励申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指导地理标志的使用,加强质量管理;组织运用证明商标品牌集聚和品牌外溢效应,提升农产品品质,促进农业增效。培育一批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农产品品牌,形成著名、知名农产品商标群体。
  (二)提升发展制造业商标品牌。要鼓励引导制造业企业依托科技进步,提升商标品牌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提高制造业企业的竞争力和产品市场占有率,充分发挥品牌优势,通过兼并、收购等方法,做大做强品牌经济。
  (三)鼓励发展服务业商标品牌。鼓励服务企业注册并运用服务商标,创立服务品牌。重点鼓励现代商贸、现代物流、金融、旅游、餐饮、文化等支柱服务业商标品牌发展;扶持发展信息、广告、会展中介、教育培训、社区服务、公共服务等新兴服务业的商标品牌;鼓励企业引进国际标准和国际认证,创建国际服务业商标品牌。
  (四)推进区域性商标品牌建设。充分利用产业集群效应,打造区域品牌,引领块状经济提升发展。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和龙头企业共同协作,以区域的整体力量打造专业商标品牌基地,联合创建区域性的集体品牌、集体商标,重点在打造若干个国家级、省级制造基地区域品牌上取得突破。
  (五)着力扶持市场品牌。大力引进品牌企业进入市场,完善市场商标准入制度,防止假冒产品在市场流通,提高市场的层次和品牌效应;有序引导和完善百货店、连锁超市、专业市场、专卖店、购物中心等商贸业的品牌建设;重点扶持一批规模大、影响力强、辐射面广的专业品牌市场,实现商标品牌与市场品牌互动共进;培育发展品牌产品网络销售等新型流通业态。
  (六)积极培育国际知名品牌。引导和支持出口商品企业在主要出口国进行商标国际注册,积极推动企业采取国际先进标准,进行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行业认证;鼓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产品出口企业调整产品结构,扩大高新技术产品、高附加值产品出口,推进国内品牌向国际市场延伸,培育一批国际知名品牌;加强与国际品牌企业的合作,提高产品档次和品牌核心竞争力。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宣传培训,提高企业创牌意识和能力。要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和形式,广泛宣传企业商标及运用品牌战略取得效益提升的实例,引导企业树立品牌意识,提高品牌策划和运作水平,推动企业转变经营理念,提高企业的法律意识和创牌能力。要常态化、针对性地组织企业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参加商标法律、品牌知识的培训,开展品牌战略专题论坛、企业家沙龙等活动,加强经验交流,实现资源互享,帮助企业培养高素质的商标品牌工作队伍。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