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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16、加快发展特殊教育和学前教育。认真组织实施国家中西部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抓好特教学校教师省级培训工作。继续开展普及特殊教育县(市、区)创建活动,年内完成全省各县(市)建成一所特殊教育学校的任务。坚持将学前教育发展重点放到农村,狠抓“普三”达标县(市、区)巩固提高和复查工作。组织举办“河北省第二届幼儿园教学能手比赛”,继续开展省级示范性幼儿园评估和复查工作。做好全国学前教育工作先进地区推荐工作。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工作意见,召开全省学前教育工作经验交流会。 四、以农村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17、继续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把招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扩大中职招生的对象和范围,对退役士兵、返乡农民工、进城务工人员等,开展一年以上的职业教育与培训。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总数达到50万人。 18、进一步加强职教基础能力建设。加强省级职教师资培训基地建设,加大对重点骨干专业带头人的培训,加快“双师型”教师培养。聘请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担任专业课教师或指导学生实习。继续实施2009-2011年中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规划。围绕我省主导产业和重点行业,建设一批具有教育、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技术服务等多种功能的专业实训基地。遴选部分项目争取国家建设项目资金支持。 19、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大力推进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培养模式、教学模式和评价模式改革。深入推进职教集团建设,探索集团成员之间在招生、教学、就业和资源共享等方面的协作方式。着眼服务“三农”, 开展送教下乡,继续实施“双带头人培养工程”。积极推进资源整合,加快骨干示范性职业学校建设。分类指导县级职教中心改革与发展。通过充实辅导员队伍、加强教师培训、建立德育实验工作基地,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改等措施,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继续组织“文明风采”竞赛和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职业技能大赛。 20、加快发展继续教育。适应群众生活多样化、个性化需要,支持和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开展继续教育,发展和改进教育培训。加强社区教育。办好广播电视大学。改革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推进终身教育体系建设,构建全民学习、终身学习服务支撑平台。 五、切实加强高等教育内涵建设,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21、坚持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和分类评价,鼓励高等学校面向社会需要办学。引导各类高等学校合理定位、科学发展,支持院校在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中办出特色、争取一流,努力形成全省各类型高校中都有高水平学校的格局。积极推进“211工程”建设、省部共建和其他省属骨干大学建设。以重点学科带动重点大学建设,完善重点学科建设规划和绩效考核办法,分层次建设好强势特色学科、重点学科、重点发展学科,积极争列国家特色重点学科。加强应用本科和高职高专院校建设。做好国家和省示范高职的培育和遴选。充分发挥院校长联席会作用,推动各院校间的深入合作。 22、进一步确立人才培养和教学工作在高校的中心地位。召开全省高校教学工作会议,进一步推动教学改革,完善教学基本文件,规范教学管理。构建高校学科专业人才培养需求预测、预警机制。深入实施教学质量工程,发挥各类项目的带动和辐射作用。开展新一轮教改立项研究,切实抓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加强精品课程、教材建设,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深化质量监控体系建设,做好第二轮本科和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水平评估工作。编撰《河北省高等教育双年度发展报告》。加强对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教学工作的督导。实施青年教师和教学管理干部培训计划。启动高校人才培养“一帮一”计划。按大类组建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出台成人高等教育改革文件,办好开放教育。做好2010年高校招生工作,推进按专业大类招生。 23、进一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和社会服务的能力。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特别是企业需要,安排一批重点科技攻关项目。加强高层次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启动《河北省高校优秀创新团队计划》,完善“燕赵学者”遴选和评估办法,抓好百名优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新建若干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召开实验室(中心)主任座谈会,推进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面向应用本科和示范高职,启动河北省高校应用技术研发中心建设计划;深入探索高等学校与经济社会紧密结合的长效机制,开展“河北省高校产学研合作推进年”活动,继续推动产学研合作;成立高校科学技术委员会和社会科学委员会,大力加强学风建设;繁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启动河北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建设计划,组织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社科重点项目研究。做好哲学社会科学骨干教师研修工作。提高高校学术期刊质量,积极稳妥地推进体制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