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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4.积极创新形式,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的国土资源领域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5.工作诚信守法,在干部职工中有表率作用。 6.开拓进取,甘于奉献,工作踏实,成绩突出。 7.国土资源“五五”普法考核成绩优异。 附件4: 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检查验收 片区划分及牵头单位 1.第一组: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青岛 牵头单位:山东 检查区域:第五组 2.第二组: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宁波、厦门 牵头单位:江苏 检查区域:第三组 3.第三组: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大连 牵头单位:吉林 检查区域:第四组 4.第四组:上海、湖北、湖南、四川、重庆、贵州 牵头单位:四川 检查区域:第一组 5.第五组:广西、河南、海南、广东、云南、深圳 牵头单位:广东 检查区域:第六组 6.第六组:甘肃、青海、宁夏、陕西、新疆、新疆兵团 牵头单位:新疆 检查区域:第二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