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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工信部联节[2010]165号
【颁布时间】 2010-04-08
【实施时间】 2010-04-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294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科学技术部关于组织开展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二、开展“两型”企业创建工作的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开展“两型”企业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要求,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降低资源消耗、减少废物排放和提高资源产出效率为目标,在重点行业开展“两型”企业试点,树立起一批先进典范,及时总结实践经验,大力推进“两型”企业建设工作,引导工业行业和大多数企业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加快转变工业发展方式,真正实现科学发展。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试点示范与全面推进相结合。“两型”企业创建工作拟先通过2-3年试点,摸索和总结经验,树立先进典型,在此基础上,再全面推进。
  
  2. 坚持企业探索与政府引导相结合。“两型”企业创建工作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企业积极性和创造力,积极探索“两型”企业创建的途径和手段;同时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加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引导,逐步研究完善“两型”企业创建的激励机制,调动企业的积极性。
  
  3. 坚持重点突破与区域平衡相结合。开展“两型”企业创建试点,要突出重点,选择资源能源消耗量大、污染排放重的行业作为优先领域先行开展试点。在组织开展试点工作时,充分考虑地域平衡,引导在全国范围内积极推进此项工作。
  
  (三)主要目标
  
  2012年前,在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选择一批企业,经过2-3年试点,每个行业建立3-5家示范企业;形成试点行业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发展模式和基本思路;研究确定不同行业“两型”企业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积累经验、树立典型,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试点企业通过2-3年的努力,形成“两型”示范企业,在产品结构、产出效率、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等方面都达到行业先进水平:企业资源产出效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单位产品能源、水、原材料消耗显著降低,远远低于行业平均水平;废物循环利用水平大幅度提高,固体废物基本上实现综合利用,废水力争实现循环利用和“零”排放,废气、余热余压等充分合理利用;污染排放量大幅度降低,“三废”排放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三、“两型”企业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试点范围
  
  拟将钢铁、石化、有色金属、汽车、轻工、纺织、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建材等九个行业作为开展“两型”企业试点行业。在各个行业中择优选择确定若干家企业作为“两型”企业创建试点企业。
  
  (二)组织推荐
  
  试点企业采取自愿申报和重点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主要通过地方、行业协会进行推荐(中央企业可直报);请各地区、行业协会重点推荐2-3个企业(申报试点的企业基本条件和相关要求见附件)。
  
  (三)审核确定
  
  在地方、行业协会推荐的基础上,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科技部组织专家按行业对推荐企业进行评议后,提出推选意见,适当考虑地域、行业平衡等因素,再进行研究确定。
  
  (四)创建要求
  
  1. 编制工作方案。试点企业应当组织编制试点工作方案,通过地方工业主管部门或中央企业上报,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科技部联合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试点工作方案进行论证。工作方案要明确“两型”企业建设的标志性目标,明确产品结构调整、企业发展以及能源、水、原材料节约,清洁生产、“三废”资源综合利用等各方面的具体计划和措施。
  
  2. 组织实施试点工作方案。试点工作方案审查通过后,试点企业要按照试点工作方案,积极部署落实和组织实施“两型”企业创建工作。组建“两型”企业建设工作班子,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落实目标责任。力争通过2-3年的工作,达到“两型”示范企业基本要求。
  
  3. 加强管理。试点企业切实加强基础工作,建立资源消耗在线监测系统,完善资源环境统计和核算制度,健全资源节约、清洁生产等管理体系,强化管理岗位和人员建设。
  
  (五)组织验收
  
  完成各项试点工作任务、达到“两型”示范典型要求的企业,可向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科技部提出验收申请。
  
  四、政策措施及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工业主管部门、财政、科技部门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试点工作进展情况阶段性总结和督查制度,对试点工作实施阶段性评估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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