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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查漏补缺,全面推进。要结合检查验收,对“五五”普法工作进行一次认真的回顾,查找本地区本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各地各部门要把这次检查验收作为一个推动工作、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的过程,以此为契机,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并为“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启动做好准备。 附件: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指导标准 二0一0年四月二日 附件: 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 “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指导标准 为组织开展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根据《全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指导标准》,结合实际,特制定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指导标准。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 1.制定“五五”普法规划,将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听取情况汇报。 2.每年制定工作计划或要点,年初有部署,年内有检查,年度有总结。 3.健全完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和办事机构,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和必要的办公设备。 4.领导换届后,做好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的调整和充实。 5.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工作职责明确,工作制度健全。 6.每年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总结和研究部署年度工作。 二、着力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 7.突出抓好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法规的宣传,着力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 8.开展面向全社会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围绕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学习宣传《劳动合同法》、《促进就业法》、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全面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学习宣传公务员法等人事人才管理法规政策和人事法制基础知识。 9.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通知》,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针对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的不同特点,制定实施意见,广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大力推进“法律六进”活动。 10.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制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意见或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知识年度考核、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情况的考核,并作为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加强对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培训工作。 11.贯彻落实《中宣部、人事部、司法部关于在全国公务员中开展学法用法和进行依法行政培训的意见》,制定相应的意见或实施方案。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把公务员学法作为创建学习型机关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制度,组织公务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并将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成绩作为公务员任职、定级、晋升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专业法培训,每年组织专业法律知识考试。 12.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等制度。制定培训计划,分期分批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法制培训,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用工的意识。正确处理企业发展和维护职工权益的关系,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 13.通过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形式,加强对农民工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知识培训,逐步提高农民工的法律素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4.利用各种宣传日、宣传周、纪念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如“12.4”全国法制宣传日。 三、着力提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化管理水平 15.制定依法治理的规范性或指导性文件,积极推进人力资源地方、行业依法治理工作。 16.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健全依法行政制度,强化行政行为监督。完善和推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开展执法质量考核评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