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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山东省政府
【发文字号】 鲁政办发[2010]20号
【颁布时间】 2010-04-30
【实施时间】 2010-04-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318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意见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促进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56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快发展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发展注册会计师行业的重要意义
  
  注册会计师行业是运用专业特长,对企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进行鉴证,并提供会计、税务、管理咨询等商务服务的中介行业。发挥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职能作用,对提高经济信息质量、引导资源合理配置、优化企业治理结构、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等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省会计师事务所已发展至近500家,年业务收入超过12亿元,各类专业人员超过14000人,其中注册会计师6000余人。但我省会计师事务所规模普遍偏小,执业范围局限在传统的审计领域,高端人才相对匮乏,行业发展现状尚不能完全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完善政策措施,优化发展环境,促进我省会计师行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二、加快发展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主要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经济文化强省的要求,全面总结行业发展经验,针对当前困扰行业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从体制机制上深化改革、开拓创新,加强行业监管,通过必要的扶持政策和激励措施,引导会计师事务所实现规范化、专业化、规模化发展,全面提升执业质量和服务能力,争取用5年左右时间,实现以下发展目标:
  
  (一)会计师事务所规模结构优化合理。全省重点培育1-2家年业务收入超过2亿元,具有核心竞争力,能够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业务,具备跨国经营和提供综合服务能力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争取形成3家左右年业务收入超亿元、30家左右年业务收入超5000万元,结构合理、运行有序、管理规范的中型会计师事务所;着重抓好小型会计师事务所日常监管和培育,引导其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走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发展之路。
  
  (二)公司治理结构和行业执业环境显著改善。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和促进会计师事务所构建科学有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建立健全促进会计师事务所又好又快发展的组织形式和管理机制。加大行政监管力度,引导行业有序竞争。抓住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机遇,打破制约行业发展的行政壁垒和行业限制,建设以会计师事务所为基础的综合性经济鉴证功能平台,为行业健康发展提供良好条件和发展空间,促使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环境进一步优化。
  
  (三)注册会计师业务素质明显提高。创新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培养的组织机制、投入机制和使用机制,改进和完善行业培训的方式和内容,争取用5年左右的时间,培养和造就一批具备战略眼光的管理型人才、融会信息化技能的专业人才、具备全球视野的国际化人才,全面提升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和专业胜任能力。
  
  (四)行业社会公信力不断提升。完善注册会计师行业质量控制制度,建立健全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行业自律和政府行政监管“三位一体”的行业监管体系,不断提升执业质量。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引导会计师事务所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全面提升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
  
  三、加大对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扶持和引导力度
  
  (一)不断优化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环境。省财政厅作为注册会计师行业主管部门,应建立和完善与省政府有关部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金融监管机构的协调沟通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制约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一些重大问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人员、收入规模、行业保护等理由限制会计师事务所依法执业,不得干预注册会计师独立发表审计意见。要切实打破制约会计师事务所发展的行政壁垒、业务限制,有效治理指定业务、索取回扣、商业贿赂等不当行为,为行业发展创造公平公正的执业环境。
  
  (二)注重发挥注册会计师在政府决策中的服务功能。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发挥注册会计师在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中的作用,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重大投融资论证决策、城市发展重大规划研究、风险管理控制与防范等方面,充分发挥会计师事务所专业人才汇聚的优势,将一些咨询业务委托给会计师事务所,并根据需要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审计、财务管理、风险控制、战略规划等方面的专家,提供专业支持,以降低政府的决策和控制风险,必要时,可以聘请注册会计师担任财务顾问或风险管理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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