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发文字号】 皖农财[2010]49号
【颁布时间】 2010-03-10
【实施时间】 2010-03-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320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10年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农委、财政局: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0〕1号)精神,我委制定了《安徽省2010年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精心组织,认真落实。
  
  
二○一○年三月十日
  

  
  
安徽省2010年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增强农民的就业、创业能力,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目标,按照“政府推动、部门实施、机构培训、农民受益”的要求,以农村一二三产业从业人员培训为主体,实行就业培训与创业培训相结合,引导培训与技能培训相结合,务工培训与务农培训相结合,组织开展新型农民培训,为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二、目标任务
  2010年,全省计划培训新型农民58万人,其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30万人、农业专业技术培训15万人、农民创业培训5万人、农民科技示范培训8万人。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培训对象
  1、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主要培训面向农村二三产业和城市转移就业的农民。重点围绕现代农业、农村服务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等涉农工业、农村特色二三产业从业人员,重点包括农机手(使用和维修)、沼气工(建池与维修)、植保员(机防手)、乡村旅游服务员、村级动物防疫员、无公害农产品检查员(内检员)、奶站质检员、从业渔民(渔业船民)、农村建筑工匠、农产品加工从业人员、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员(负责人、监事、财务人员和信息员)、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农村财会人员、农技协会负责人,以及有外出就业意愿的农民和返乡农民工,按照阳光工程项目管理“四个办法”、“五项制度”,开展从业技能、法律法规及农业经营管理等知识培训。其中农机手、植保员、乡村旅游服务员、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员,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分类培训规范(部分)的通知》(农办科〔2009〕62号)的要求,规范开展培训。
  2、农业专业技术培训。主要培训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专业农民(主要从事种养业人员、农民技术员)、基层农技(农机、畜牧、水产)推广人员、农经辅导员、渔船检验人员等。通过开展农业科技知识、实用生产技术及农业政策、法律法规等知识培训,提高其科技素质和务农技能,培养一批新型农民和农业技术推广人才。培训的组织实施按照《安徽省农业专业技术培训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皖农财〔2009〕311号)执行。
  3、农民创业培训。主要对在农村有创业愿望并有创业基础的人员,包括外出务工返乡人员、种养大户、农机大户、农民创业带头人、科技带头人、农村经纪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领办人、农业企业经营创办人和有志于农村创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等,开展创业必备知识和能力培训。要求参训学员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并具有与创业项目相适应的投资能力或技术。通过培训,提高农民创业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造就一批农村创业者和现代农民企业家。培训组织实施按照《安徽省农民创业培训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皖农财〔2009〕97号)执行。
  4、农民科技示范培训。根据全国农技推广示范县项目实施要求,在完成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县,围绕当地主导产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对科技示范户及辐射户,以现场指导为主,采取集中培训、分户指导等方式,指导其应用、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使之成为农技推广体系的农情调查员、技术推广员和政策宣传员。培训组织实施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基层农技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09〕58号)和省农委《关于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的指导意见》(皖财农〔2009〕347号)执行。
  (二)突出培训重点
  培训分为普及性培训和提升性培训。
  1、普及性培训:全省培训41.74万人,其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22.91万人、农业专业技术培训11.40万人、农民科技示范培训7.43万人。
  2、提升性培训:全省培训重点学员16.26万人。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全省重点培训70900人,其中沼气工8500人、植保员19700人、村级动物防疫员11100人、从业渔民5500人、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员23100人、无公害农产品检查员3000人。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