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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冀人社字[2010]129号
【颁布时间】 2010-04-30
【实施时间】 2010-04-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336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全省劳务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做好当前重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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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切实维护好劳动保障权益。加大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力度,敦促用人单位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建立劳动工资监测机制,切实消除同一企业同一岗位不同身份不同待遇的问题,努力做到同工同酬。同时,要加大对工时过长、不支付加班工资和劳动环境恶劣等问题的监察力度,进一步改善农民工的就业环境。
  
  三、强化保障具体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快发展劳务经济,是统筹城乡就业、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突破口,是有效开发利用农村人力资源的重要举措,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重要职责。在实践中,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结合当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实际,明确工作重点,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善于总结经验,积极探索有效途径,不断解决新情况新问题。
  
  (二)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两个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及时组织成员单位研究解决促进劳务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问题。凡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与相关部门共同落实的政策措施,要主动通报情况,积极配合,形成共同推动工作落实的合力,务求取得实效。
  
  (三)建立机制。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进一步调整机构和人员配置,建立和完善转移就业工作机构,确保机构设置到位、服务措施到位。基层就业服务平台不健全的地区,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采取增加编制、政府购买服务、开发公益性岗位等多种形式,充实工作队伍,保证必要的办公条件,确保基层“有人管事、有章理事、有钱办事”。
  
  (四)搞好宣传。以转变观念、政策措施、典型经验为宣传重点,广泛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通过开办专题节目、开辟专栏、开设热线、人物专访、情景互动等多种形式,生动活泼、扎实有效地开展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做大做强劳务经济的良好氛围。
  
  各地学习和贯彻落实全省劳务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情况,要及时报告我厅。
  
  附件:2010年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目标任务分解表(略)
  
  
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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