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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元市政府
【颁布时间】 2010-04-30
【实施时间】 2010-04-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346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0年度全市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目标任务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根据国家、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0年度全市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目标任务下达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2010年度全市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目标任务
  
  

  
  一、县(区)目标任务
  
  (一)建立县(区)级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平台,做好应用系统推广工作。(30分)
  
  1、各县区建成县(区)级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平台,实现省、市、县(区)、乡镇四级网络纵横连通,实现70%以上县(区)级部门接入,计12分。
  
  2、做好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与政府网站的安全对接,实现政府网站实时反映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状况,计8分。
  
  3、做好县(区)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在电子政务外网上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填报、审核和发布,计5分。
  
  4、做好县(区)级电子政务外网数据交换平台建设,实现与行业部门专网的数据交换和共享,计5分。
  
  (二)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做好广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25分)
  
  1、进一步规范网站版式和技术标准,完善各县(区)政府门户网站,计20分。
  
  (1)政府门户网站页面技术标准符合《四川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格式规范(暂行)》要求,页面内容能被抓取工具准确抓取,计5分。
  
  (2)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建设,规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并在网站显著位置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和年度报告,计5分。
  
  (3)开设领导信箱、民意征集等2个以上互动交流栏目,及时在网上反馈回复,计5分;每增加1个栏目加1分,回复率低于50%,每个栏目扣1分。
  
  (4)网站内容更新及时,日常监测到位,计5分;发现错链、死链现象,每次扣1分,最高扣5分。
  
  2、按照《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广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广府办发〔2007〕63号)要求,做好广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计5分。
  
  (三)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系统公文无纸化传输平台网络体系建设,做好推广使用工作。(25分)
  
  1、建立县(区)公文无纸化传输平台,并做好本级传输系统和终端的安全防护工作,计10分。
  
  2、加强县(区)级部门、乡镇(街道)的公文无纸化传输系统应用推广工作,逐步形成纵横相连的公文无纸化传输网络体系,统一采用全国政府机关文印系统通用的ceb格式,县(区)级部门接入率达到70%以上,乡镇(街道)接入率达到100%,计10分。
  
  3、未建成县(区)级公文无纸化传输平台之前,做好市级部门公文无纸化传输应用承接工作,计5分。
  
  旺苍县、剑阁县、利州区在5月底以前完成建设,其余县区在11月底以前完成建设。
  
  (四)规范网络运行管理,做好信息系统安全与保密管理工作,确保全年不发生失泄密事件。(20分)
  
  1、做好政府门户网站安全防护工作,提高网站安全防护能力,有网页防篡改技术设施并确保不发生恶意篡改等安全事件,计10分。
  
  2、加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技术防护,确保电子政务内网与电子政务外网、互联网物理隔离,电子政务外网与互联网有效逻辑隔离,全年不发生失泄密事件,计10分。
  
  二、市级部门目标任务
  
  (一)积极利用电子政务外网开展应用,做好部门行业专网与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互联互通、政务信息、政府信息公开、百件实事网上办信息填报等应用工作。(25分)
  
  1、在电子政务外网上开展2项以上应用,计10分。
  
  2、积极参与市电子政务外网数据交换平台建设,完成与其他部门的数据交换共享,计15分。
  
  (二)做好广元市政府系统公文无纸化传输平台应用工作,充分利用该平台开展行业部门间的公文无纸化传输。(15分)
  
  1、利用政府系统公文无纸化传输平台开展应用,计5分。
  
  2、利用政府系统公文无纸化传输平台开展行业内部应用,应用扩展至县级,计10分。
  
  (三)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做好广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40分)
  
  1、进一步规范网站版面和技术标准,完善各部门子网站,计10分。
  
  (1)开设领导信箱、民意征集等2个以上互动交流栏目,及时在网上反馈回复,计5分;每增加1个栏目加1分,回复率低于50%,每个栏目扣1分。
  
  (2)网站内容更新及时,日常监测到位,计5分;发现错链、死链现象,每次扣1分,最高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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