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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4.填报《省级机关公务员普法备案登记表》(一式两份)。省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符合规范要求的培训活动及考试合格的人员予以备案登记,签章确认为公务员普法学习学时。 二、参加上级有关部门涉及普法教育培训的备案 1.提交上级部门关于培训的通知或计划安排等有关文件及备案申请。 2.填报《省级机关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备案登记表》(一式两份)。 3.培训结束后填报《省级机关公务员普法备案登记表》(一式两份),省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备案确认。 三、参加其它涉及普法教育培训的备案 1.提交培训组织方的有关文件、通知及实施方案等。应包含以下内容:①培训组织机构名称;②培训内容与教材;③参加人员名单;④授课教师基本情况;⑤课程(学时)具体安排;⑥授课时间与地点;⑦考试安排;⑧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经省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后填报《省级机关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备案登记表》(一式两份)。 3.培训过程中省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视情况进行抽查。 4.培训结束后填报《省级机关公务员普法备案登记表》(一式两份),省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备案确认。 附件2 省级机关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备案登记表 备案单位:
填报人:联系电话: 附件3 省级机关公务员普法教育学习备案登记表
备案单位(签章): 培训机构(签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