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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评估指标 (一)评估指标:参见工作指标; (二)接种率评价:对1岁和2岁儿童的卡介苗、脊灰、百白破、乙肝、麻疹、风疹和腮腺炎的接种率进行分析。 四、评估方法 (一)工作流程评估 到达被评估乡(街、镇)后,评估人员应现场查看预防接种门诊于学龄前流动儿童调查期间以村居为单位打印的在册儿童名单、村居委会调查小组填写的“北京市学龄前流动儿童登记表”,并现场登录“北京市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当前在册的学龄前流动儿童总数,若根据“北京市学龄前流动儿童登记表”汇总的全乡(街、镇)流动儿童总数与“北京市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当前在册的学龄前流动儿童总数相差10%以上,则须由被评估乡(街、镇)预防接种门诊开具书面情况说明,盖章后由评估人员带回。 (二)工作指标评估 1、选定并到达被调查村居后,随机确定调查第一户,按出门向右距离最近一户原则,依次逐户调查,如遇一户内有多名适龄流动儿童均应调查,每名儿童均需应填写评估表。 2、如所调查村居适龄儿童数不足,应从邻近村居调查至补满为止。 3、调查过程应严格遵守随机原则,逐户调查,既不能按接种卡册登记寻找儿童,也不能由村医或乡医引导寻找儿童。 五、人员组织 (一)一类地区:区(县)卫生局负责组织调查人员,完成调查; (二)二类地区:由市卫生局从市卫生监督所、市疾控中心、区(县)卫生局、区(县)疾控中心抽调调查人员,完成调查; (三)三类地区: 将全市18个区(县)分为4组,各组内区(县)采用推磨式调查。市疾控中心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被调查区(县)应积极配合,完成调查。 六、结果反馈与数据上报 (一)结果反馈: 1、对各评估点的工作指标达标情况迅速分析,对未达标的乡或街道责令返工;辖区内半数以上乡或街道未达标,以区(县)范围返工,直至评估合格为止。 2、评估结果由区(县)卫生局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反馈。 (二)数据上报 学龄前流动儿童总数的书面说明:由调查人员带回,并上交至市疾控中心保存。 评估表:现场调查时由调查员填写,如为一类或三类地区,评估表由调查人员所属的区(县)疾控中心保存并录入数据库;如为二类地区,评估表提交市疾控中心保存并录入数据库。 2010年北京市学龄前流动儿童强化查漏补种质量评估调查表 儿童编号:______________ (后2位区(县)编号+2位乡(镇、街道)编号+1位村(居委会)编号+2位儿童编号) 儿童姓名:___________ 性别:①男 ②女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来本村(居)时间是否≥2个月: ①是 ②否 家长姓名:___________ 家长电话:___________ 常规接种地点:①本地段 ②跨地段 接种卡号:____________
未补种/预约原因:①未接到通知 ②补种时有禁忌症 ③家长拒绝 ④其它(须注明______)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