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安徽省卫生厅
【发文字号】 卫地秘[2010]161号
【颁布时间】 2010-03-08
【实施时间】 2010-03-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397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安徽省卫生厅《关于下达2010年全省卫生血防工作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四)安全规范地组织实施民生工程晚期血吸虫病人医疗救治工作。各地一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政府民生工程晚期血吸虫病人医疗救治工作重要性、严肃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严格按照省卫生厅《安徽省血吸虫病人医疗救治实施方案》(卫地秘〔2007〕496号)等要求,进一步完善医疗救治程序,严格医疗救治规则,认真组织安全规范、保质保量地完成晚期血吸虫病人医疗救治工作任务。二要加强对晚期血吸虫病人医疗救治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要组织人员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对定点医疗机构收治晚期血吸虫病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定点医疗机构加强管理,加强医护人员的培训和医德医风教育,提高医疗救治质量,保证医疗救治安全。要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关于改革我省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皖价费〔2003〕220号)及其他相关规定的项目、标准收取,坚决杜绝违规收费。三要切实加强对晚期血吸虫病医疗救治补助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管,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晚期血吸虫病医疗救治补助经费使用报账制度、医疗救治工作和经费使用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挪用、挤占、套取医疗救治补助经费的行为,要及时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五)进一步大力宣传贯彻《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卫生部门是《血吸虫病防治条例》的主要执法主体之一。各地一要严格按照《血吸虫病防治条例》的规定,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切实依法加强对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重点要加强血防区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卫生学调查和建设过程中血吸虫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二要认真组织配合修订《安徽省血吸虫病防治条例》立法调研论证工作。三要继续深入开展《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全社会依法履行血防义务的责任意识,依法促进血防工作的深入开展和血吸虫病防控措施落实。
  (六)继续组织做好中央补助公共卫生专项资金血吸虫病防治项目工作。一要认真按照省卫生厅、省财政厅《2009年中央补助安徽省公共卫生专项资金血吸虫病防治项目实施方案》(皖卫计〔2009〕107号)要求,制定项目执行方案,把项目任务分解落实到流行村和具体环境,把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员,高标准高质量的按时全面完成项目工作任务。二要加大对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工作力度,严格实行项目资金使用报账制,做到专款专用,严防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现象发生,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血吸虫病防治效益。
  (七)进一步加强血防机构能力建设。一是要进一步加大投入,继续解决血防机构工作条件、工作经费、人员待遇等问题,继续积极稳妥推进血防体制改革和内部运行机制改革。二是要进一步加强血防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要组织血防机构根据不同血防工作人员岗位特点和服务要求,通过开展集中培训活动、岗位技能竞赛活动、互学活动等多种形式,加强血防工作人员血吸虫病防治服务意识教育,不断提高血吸虫病防治机构防治工作能力和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强血吸虫病防治机构工作管理,建立完善血吸虫病防治机构日常工作规章制度和基层血防组工作规范,实行“定职责、定任务、定质量”措施,建立实行绩效考核和奖惩制度,努力提高防治工作能力与水平。
  (八)充分发挥政府血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作用,当好政府血防工作参谋,大力推进实施以控制传染源为主的血吸虫病综合治理措施。一要根据当地血吸虫病综合治理项目规划目标,认真组织编制2009-2015年血吸虫病综合治理重点项目规划,并组织有关部门分别制定卫生、农业、水利、林业、国土资源等血吸虫病综合治理专项规划,制定分年度目标计划和实现年度目标计划的策略、措施。二要主动加强与农业、水利、林业、国土资源等部门的沟通,积极组织血防机构为编制2009-2015年农业、水利、林业、国土资源等综合治理专项规划提供技术支持与指导。同时,要抓住国家扩大内需,加大农业、水利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利时机,积极协调将安排在血防区的农业、水利等农村各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尽可能与血吸虫病防控工作有机结合,使其发挥血吸虫病防控效益。三要认真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血吸虫病传染源控制工作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07〕57号)要求,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在重点流行村(人畜血吸虫感染率大于1%),积极组织实施“以机代牛”、建沼气池、改水改厕、家畜圈养等血吸虫病传染源控制措施,今年要继续完成20%重点流行村的传染源控制工作。要认真组织落实“封洲禁牧”措施,加强螺情监测,制定有钉螺地带禁牧的管理办法和具体实施方案,并争取政府安排专项经费,聘用禁牧监管人员,把所有有螺地带的禁牧措施落到实处。
  附表:1、全省2010年卫生血防工作目标任务表
  2、全省2010年卫生血防主要工作进度安排表
  
  
二o一o年三月八日
  

  附表1:
  全省2010年卫生血防工作计划任务
  
  
县(市、区) 健康人次数(人次) 钉螺调查 (万m2 灭螺面积 (万m2 人群查病(人次) 化疗药品(人次) 晚血治疗(人) 
血检查病 粪检查病
全省合计 4515050 46942 5576 1626500 240060 250172 6020
芜湖市 670000 5300 890 276000 43000 41500 273
镜湖区 31000 50 30 8000 1000 500 3
弋江区 51000 800 80 12000 2000 1000 4
鸠江区 51000 900 70 27000 4000 1500 2
三山区 91000 650 120 33000 4500 3000 16
开发区 41000 600 80 15000 3500 2000 0
芜湖县 145000 800 180 55000 10000 6000 68
繁昌县 150000 700 130 60000 8000 6500 75
南陵县 110000 800 200 66000 10000 21000 105
马鞍山市 104000 2100 350 73000 8300 10300 95
金家庄区 2000 250 30 2000 200 200 6
雨山区 2000 150 20 1000 100 100 4
当涂县 100000 1700 300 70000 8000 10000 85
铜陵市 316000 3450 260 95000 13000 11500 295
铜官山区 1000 50 0 2000 0 200 2
狮子山区 20000 100 10 3000 300 300 2
郊区 70000 500 50 20000 2700 3000 51
铜陵县 225000 2800 200 70000 10000 8000 240
安庆市 1892500 17000 1710 560000 86000 84000 1997
迎江区 40000 1500 100 22000 3000 5500 30
大观区 30000 3000 280 53000 10000 8000 258
宜秀区 30000 300 30 20000 3000 3500 54
怀宁县 240000 1700 200 70000 10000 11000 312
枞阳县 200000 3100 280 110000 17000 18000 300
潜山县 90000 400 100 10000 1000 1000 140
太湖县 25000 600 100 15000 4000 1000 68
宿松县 600000 2500 330 120000 16000 18000 325
望江县 500000 3000 220 100000 15000 14000 340
桐城市 137500 900 70 40000 7000 4000 170
黄山市 125710 1774 54.5 14400 0 17 372
屯溪区 10000 150 0 3500 0 0 106
黄山区 15000 10 0 800 0 0  
徽州区 15000 350 2 2000 0 5 80
歙县 50000 1000 1.5 3500 0 10 130
休宁县 25000 153 16 3000 0 0 50
黟县 8000 35 0 800 0 0 3
祁门县 2710 76 35 800 0 2 3
滁州市 40500 101 0 3100 200 100 0
全椒县 500 1 0 100 0 0 0
天长市 40000 100 0 3000 200 100 0
巢湖市 473000 5060 365 136500 18000 21095 180
居巢区 42000 550 5 4000 0 55 20
庐江县 1000 10 0 300 0 20 5
无为县 300000 2900 260 105000 15000 18000 115
含山县 40000 300 0 2200 0 20 20
和县 90000 1300 100 25000 3000 3000 20
池州市 444140 8300 1370 285000 44000 50000 2105
贵池区 180000 3300 350 120000 18000 22000 620
东至县 120000 3300 440 120000 18000 22000 1320
石台县 64140 1000 500 25000 4000 4000 95
青阳县 80000 700 80 20000 4000 2000 70
宣城市 400200 3306.5 506 163500 24560 28160 691
宣州区 150000 1400 220 115000 18000 22000 264
郎溪县 18000 300 0 3000 500 100 0
广德县 120000 800 200 15000 2000 2000 120
泾县 100000 500 70 25000 4000 4000 37
绩溪县 6500 100 1 2000 0 0 150
旌德县 700 6.5 0 500 0 0 0
宁国市 5000 200 15 3000 60 60 120
省属农场 34000 450 60 15000 2000 2500 12
华阳河 15000 100 10 5000 1000 1000 0
普济圩 3000 150 20 5000 500 500 0
皖河 16000 200 30 5000 500 1000 12
省监狱局 15000 100 10 5000 1000 1000 0

  附表2:
  全省2010年卫生血防主要工作进度安排表
  
  
月份 工 作 内 容 与 要 求 完成时限
一月 1、根据省《2009年中央补助安徽省公共卫生专项资金血吸虫病防治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制订本地项目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 1月20日前
2、根据2009年疫情现状,制定2010年度血防工作计划,明确年度血防工作重点。 1月30日前
二月 1、进一步摸清现存晚期血吸虫病人分布情况,完善晚期血吸虫病人医疗救治及个案数据库,并于3月底将数据库上报省地病办和省血防所。 全月
2、制定2010年度晚期血吸虫病医疗救治计划,开展民生工程晚期血吸虫病医疗救治工作,于2月5日前上报上月救治工作进度月报表。 2月10日前
3、组织开展春节期间返乡民工等外出返乡人员血吸虫病查治和健康教育工作。 2月10日前
4、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血吸虫病防治技术业务培训活动。 2月20日前
三月 1、继续开展返乡民工血吸虫病查治和健康教育工作,3月中旬完成返乡民工查治病总结和有关数据库,汇总后报省血防所。 3月25日前
2、开展血防工作信息数据网络直报人员的培训、资料的审核,确保上报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月10日前
3、根据省下达的年度卫生血防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组织分解年度目标任务、制订年度血防工作计划和工作进度安排表。 3月20日前
4、继续组织开展2010年民生工程晚期血吸虫病人医疗救治工作,于3月5日前上报上月救治工作进度月报表。 全月
5、组织开展春季查、灭螺人员技术培训和物资准备,部署开展查灭螺工作。 3月中下旬
6、组织制定本地急性血吸虫病防控计划和应急处理方案,做好急性血吸虫病防控的技术、人员和物资准备工作。 3月中下旬
7、组织开展中小学血防师资培训工作。 全月
8、制定本地传染源控制工作方案,组织在重点流行村实施传染源控制措施。 3月底完成方案,4月至10月组织实施。
月份 工 作 内 容 与 要 求 完成时限
四月 1、继续组织开展2010年民生工程晚期血吸虫病医疗救治工作,于4月5日前上报上月救治工作进度月报表和第一季度季报表。 全月
2、组织开展渔船民、外来务工人员、各类建设项目工地施工人员、重点流行村村民、中小学校学生等重点人群血防健康教育工作。 4月中旬
3、组织开展查灭螺会战活动,全面开展查灭螺工作。 全月
4、组织开展急性血吸虫病防控和查灭螺工作质量督查工作。 4月下旬
5、组织开展血防区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卫生学调查与评价以及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人员血吸虫病防控工作。 全月
6、组织开展长江禁渔期渔船民血吸虫病查治和健康教育专项活动,并于7月10日前上报工作总结。 4月至6月
7、疫情控制县(市、区)全面开展“无急性血吸虫病人学校”创建活动,传播控制县(市、区)全面开展“无血吸虫病人学校”创建活动。要求有计划、有方案、有考评,将创建活动落到实处。 4月至11月
8、根据各地整理上报的晚血数据库,省组织有关专家开展晚血核查工作,各地配合该专项工作的开展。 4月开始
9、各市、县(区)根据“2010年全省血吸虫病监测工作意见”组织开展当地螺情监测,建立当年螺情监测数据库, 4月中下旬
10、组织开展血吸虫病传播控制、传播阻断地区螺情监测和考核评估。 全月
11、加强血吸虫病疫情信息的监测和报告,自4月初始至12月底,每日通过网络浏览疫情信息,做好浏览记录。 4月至12月
五月 1、继续组织开展2010年民生工程晚期血吸虫病人医疗救治工作,于5月5日前上报上月救治工作进度月报表。 全月
2、组织开展《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及以急感防控为主要内容的健康教育活动。 全月
3、组织开展渔船民、外来务工人员、各类建设项目工地施工人员、重点流行村村民、中小学校学生等重点人群急性血吸虫病防控专项活动。 全月
4、组织开展重点人群血吸虫病查治工作,开展接触疫水登记、防护哨卡劝阻、重点人群预防性服药等急感防控工作。 5月-10月
5、组织开展2009年中央补助公共卫生专项资金血吸虫病防治项目督查工作,并于5月25日前上报督查工作总结。 5月上中旬
6、根据预防控制血吸虫病规划目标,制定“一村一策”以及“一环境一策”分类防治工作方案及分年度达标工作计划,于6月底上报省地病办和省血防所。 5月下旬
7、完成钉螺调查分析报告,于5月30日前上报调查分析报告和螺情分布数据库。 5月下旬
月份 工 作 内 容 与 要 求 完成时限
六月 1、继续组织开展2010年民生工程晚期血吸虫病人医疗救治工作,于6月5日前上报救治工作进度月报表。 全月
2、组织开展汛期防护性灭蚴、接触疫水登记以及对渔船民、外来务工人员、各类建设项目工地施工人员、重点流行村村民、中小学校学生等重点人群急性血吸虫病防控专项活动。 全月
3、继续组织开展重点人群血吸虫病查治工作。 全月
七月 1、继续组织开展2010年民生工程晚期血吸虫病人医疗救治工作,于7月5日前上报救治工作进度月报表和第二季度季报表。 全月
2、继续组织开展渔船民、外来务工人员、各类建设项目工地施工人员、重点流行村村民、中小学校学生等重点人群急性血吸虫病防控专项活动,于7月30日前完成并上报专项活动工作总结和数据库。 全月
3、继续组织落实各项急性血吸虫病防控措施,开展急感防控工作督查指导。 全月
4、继续组织开展重点人群血吸虫病查治工作。 全月
八月 1、继续组织开展2010年民生工程晚期血吸虫病人医疗救治工作,于8月5日前上报上月救治工作进度月报表。 全月
2、继续组织落实各项急性血吸虫病防控措施。 全月
3、继续组织开展重点人群血吸虫病查治工作。 全月
4、组织收集整理2004-2009年农业、林业、水利、卫生等血吸虫病综合治理项目工作资料,协助做好各类项目总结及效果评估工作,并于8月20日前上报总结及评估报告。 8月20日前
九月 1、继续组织开展2010年民生工程晚期血吸虫病人医疗救治工作,于9月5日前上报上月救治工作进度月报表。 全月
2、组织开展秋季查螺和药物灭螺工作。 全月
3、继续组织落实各项急性血吸虫病防控措施。 全月
4、继续组织开展血防区居民和流动人员血吸虫病查治工作。 全月
十月 1、继续组织开展2010年民生工程晚期血吸虫病人医疗救治工作,于10月8日前上报上月救治工作进度月报表和第三季度季报表。 全月
2、组织开展国家和省级血吸虫病监测点疫情监测工作。 全月
3、继续组织落实各项急性血吸虫病防控措施。 全月
4、继续组织开展血防区居民和流动人员血吸虫病查治工作。 全月
十一月 1、继续组织开展2010年民生工程晚期血吸虫病人医疗救治工作,于11月8日前上报上月救治工作进度月报表。 全月
2、组织开展血防区人、畜血吸虫感染率和传染源控制措施落实情况的考核评估。 全月
3、继续组织开展人群查治病活动。 全月
月份 工 作 内 容 与 要 求 完成时限
十二月 1、继续组织开展并完成2010年民生工程晚期血吸虫病人医疗救治工作,于12月5日前上报上月月报表,于12月15日前上报第四季度季报表和年度医疗救治工作总结。 12月上中旬
2、组织做好卫生血防项目、健康教育、年度血防业务等各项工作总结,于12月20日前上报工作总结和相关数据库。 12月中旬
3、继续组织开展人群血吸虫病查治和健康教育工作。 全月

  注:各项需上报材料均报至省血防所(ahxfbb@126.com)。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