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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门市政府
【发文字号】 江府办[2010]18号
【颁布时间】 2010-03-08
【实施时间】 2010-03-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414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江门市海洋与渔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江门市海洋与渔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三月八日
  

  
  
江门市海洋与渔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江门市委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江发〔2009〕16号)、市编委《关于印发江门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江机编〔2009〕7号)精神,设立江门市海洋与渔业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和调整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海洋灾害预警测报、海域使用权属登记等具体工作交给所属事业单位。
  (三)增加海岛生态保护和无居民海岛合法使用管理、组织海洋基础及综合调查、海水利用和海洋可再生能源应用的职责。
  (四)加强海洋事务综合协调、生态渔业的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海洋与渔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初级水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监管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海洋与渔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监督实施海洋事业、渔业的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
  (二)综合管理、协调和指导海洋开发利用和保护,负责海岸带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有关工作。
  (三)承担海洋经济运行监测、评价及信息发布的责任,组织实施海洋与渔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组织开展海洋与渔业领域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的工作。
  (四)承担规范管辖海域使用秩序的责任。监督管理国家授权的海域使用,承担海域使用项目审核和海域使用权属管理及海上人工构筑物管理,组织海域界线、海岸线勘定和管理,监督管理海底电缆管道铺设、海上人工构筑物设置,负责涉海工程项目的有关工作。
  (五)承担海岛生态保护和无居民海岛合法使用管理的责任。拟订海岛保护与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无居民海岛的使用管理。
  (六)承担海洋环境保护和修复的责任。组织海洋资源环境调查、监测、监视、评价和信息发布,组织实施重点海域排污总量控制制度,监督海洋倾废、陆源污染物排海,负责海洋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监督管理海洋、渔业自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负责保护修复典型性、代表性海洋生态系统,管理国家分工的海洋自然资源。
  (七)承担海洋环境观测预报、海洋灾害预警预报和渔业防灾减灾的责任,负责海洋与渔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
  (八)组织落实渔业和渔区发展政策措施,指导渔业产业结构调整、产品品质改善、渔业产业化和可持续发展,组织开展水生生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水产品认证,负责初级水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监管,组织指导渔业基础设施建设。
  (九)负责渔业许可和渔港、渔船、渔具渔法和渔业电信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伏季休渔制度,参与远洋渔业管理工作。
  (十)组织实施“科技兴海”、“科技兴渔”战略,组织海洋与渔业科学技术研究和应用推广,组织实施海水利用和海洋可再生能源应用,承担海洋与渔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十一)组织开展海洋与渔业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二)承担海洋监察、渔政管理、渔港监督和渔业船舶监督、检验的责任。负责辖区内的巡航监视、监督管理,查处违法活动,维护国家海洋与渔业权益,管理市海洋与渔业执法队伍,指导渔业安全生产工作。
  (十三)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海洋与渔业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纪检监察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组织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纪检、监察、党群和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
  (二)计划财务科
  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政府采购工作;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会同有关部门承办海洋与渔业基础设施、产业发展、业务管理系统等项目的有关工作。
  (三)海域与海岛管理科
  组织海域界线、海岸线勘定和管理;组织实施海域使用证制度和海域有偿使用制度;审核海域使用项目,承担海域使用权属管理及海上人工构筑物管理工作;承担无居民海岛开发、保护和管理工作;组织海域、海岛使用论证评估;审核并监督海底电缆、管道铺设及海上人工构筑物设置;指导海域使用权流转和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体系建设;协调相关海洋事务,指导海洋开发活动;拟订并监督实施海洋功能区划、海洋主体功能区和海岛保护与开发利用等规划;负责海岸带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有关工作;组织海洋经济运行监测、评估和信息发布;承担市海洋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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